购买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购买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关于凤凰街道办事处购买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盖章):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机关事务) 填报日期:2023年7月25日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购买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 项目概况:为街道29辆公务用车提供维修保养、车辆年审等服务,机关事务组拟申请购买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二、 服务范围:光明区凤凰街道29辆公务用车 三、 服务要求:1、对出现故障的车辆进行检查并维修,确保车辆正常运行;2、记录检查结果并跟车辆管理单位及时沟通;3、需更换的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汽车生产厂商指定的配件生产企业为其生产的,经由厂商认证的配套零部件),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4、不得未经车辆管理单位同意就擅自加装或更换其他零配件;5、开设24小时报修服务电话,确保凤凰街道公务用车能及时报修,抛锚车辆能及时得到救助;6、维修厂的资质必须在二类厂及以上;7、车辆故障无法行驶需要救援拖车的,范围在5公里内,维修厂应当免费救援托运 四、 服务期限:1年 五、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六、 采购方式:询价方式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本项目采用折扣率进行报价,折扣率报价范围为0<折扣率≤1.00,超出此折扣率范围的投标报价将被当作无效投标处理。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另本项目选定报价最低和次低的2家投标供应商作为本次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共29辆公务车,由报价最低的成交供应商负责15辆公务车维修服务工作,报价次低的成交供应商负责14辆公务车维修服务工作,具体车辆分工明细详见合同。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机关事务) 地址:凤凰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副楼202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公告日期:2023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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