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面舰艇航空勤务综合模拟设施采购意向
水面舰艇航空勤务综合模拟设施采购意向
水面舰艇航空勤务综合模拟设施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部的水面舰艇航空勤务综合模拟设施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水面舰艇航空勤务综合模拟设施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1套,设备主要包括钢结构船体、损管技能练习系统、航空勤务保障模拟练习系统3个部分组成。在模拟船体平台的基础上,安装损管相关的抗沉、损管集中控制等模拟设备以及水面舰艇航空勤务保障相关的飞机模型、系留设施、气液电保障模拟设施、舰面保障设施、助降灯光设施等,概算金额980万元。(初步技术参数见附件1)。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及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本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6.未被列入军队采购黑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递交邮箱:yubochao18@163.com)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技术参数等以及供应商资格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五、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23年7月25日-8月14日)。
六、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主任
电话:0532-******** 134*****488
附件1:初步技术参数
附件2:意见建议反馈书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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