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港区海上防溢油第三方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滨海港区海上防溢油第三方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港区海上防溢油第三方处置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盐城港滨海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滨海港区海上防溢油第三方处置项目
2、项目地点:滨海港区。
3、项目规模:估算价168.09万元。
4、质量要求:符合防治船舶溢油污染海洋环境应急法律法规要求。
5、服务期:12个月。
三、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滨海港区北区通用码头1号、2号泊位及港池,防溢油第三方处置服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订立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具有海事部门认可的沿海一级污染清除能力的证明文件(注:服务海域范围必须能覆盖盐城海域)
3、投标人具有盐城市交通运输局颁发的有效的《准予备案登记通知书》(备案内容需具有油污水接收、垃圾接收、生活污水接收)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7月3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北路与通港大道交汇处(丰尚国际17层))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下列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1)单位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逾期的不予获取。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8月1日上午9时30分。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000元,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九、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https://www.jsycport.com/)上发布。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二、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江苏盐城港滨海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滨海港经济区颐航大道18号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38*****966
(2)招标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15-********
(3)招标代理: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北路与通港大道交汇处(丰尚国际17层)
联系人:丁亚祥
联系电话:15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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