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行具招标公告

携行具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携行具

二、项目编号:

2023-JQ04-W1139

三、项目概况:

包号

货物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携行具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

吉林省 临江市

说明

1.本项目共1包,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3.预算金额:192万元,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192万元,否则投标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企业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3年7月26日至8月1日,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地点:

按照网上递交材料、审核、发出招标文件的程序进行申领(递交材料邮箱:dscgfwzxia@163.com)。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以及授权代表在本公司近3个月(4、5、6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自拟);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需包含股东或出资人姓名、身份证号、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即可)。

(四)申领方式: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手机号;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第(三)条序号1-6内容按顺序加盖企业鲜章后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在5M以内,文件名称须与邮件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2.报名材料审核。请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般会在报名截止后统一集中审核,并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请耐心等待。审核未通过的,须在发售截止时间后一日内重新提交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视为有效报名,审核未通过或逾期未重新提交的视为无效报名。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3.招标文件发放。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未收到采购文件的,请及时与采购机构联系人联系。

(五)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8月21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3楼大会议室。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8月2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3层大会议室。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夏助理 、丛助理

办公电话: 024-****************

移动电话: 139*****017

电子邮箱:dscgfwzxia@163.com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一)项目监督人:

韩高工:024-********/133*****560

(二)质疑受理人:

王助理:024-********/189*****980

马助理:024-********/189*****990

2023年7月

,沈阳市,沈河区,吉林,临江市,沈阳,吉林,024-2

标签: 携行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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