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春季学期共1学年学校食堂快检及食品安全评价采购询价公告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春季学期共1学年学校食堂快检及食品安全评价采购询价公告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春季学期(共1学年)学校食堂快检及食品安全评价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名称: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快检及食品安全评价采购
项目编号: FDSJ*******
采 购 人: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公告通知书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春季学期(共1学年)学校食堂快检及食品安全评价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各级部门高度重视,为更好地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服务民生,采购人在已有监管手段的基础之上积极开拓创新,从事后监管逐步向事前、事中、事后联动监管转变,监管过程中急需引入快速、方便、准确、灵敏的食品安全分析检测技术和手段。经研究决定,在肥东县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农产品安全快检服务外包业务工作,项目预算25万元。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提供抽样及检测人员以及备用设备、试剂等耗材,使用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局食品快检室的场所、检测设备开展肥东县245个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日常食品安全快检服务;
2、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接受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245个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第三方食品安全评价。评价项目包括制度落实、人员管理、设施设备、“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建立服务档案,留存食品安全评价服务记录,覆盖全县所有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
3、对寄宿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主要从“营养健康与食品安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宣传培训。(共5场次宣传培训)
4、配合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重大活动保障、“你点我检”活动、风险应急处置等活动;
二、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第三方评价服务要求
1、必须建立保障审核工作质量的项目管理机制,有1名及以上专门针对此项目的技术支持,有2名及以上拥有相应岗位上岗证书的老师负责现场评价。
2、按照采购人的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评价任务;评价过程中发现餐饮单位严重安全问题或较高风险问题的,须在第一时间内将有关情况报告采购人。
3、餐饮单位现场评价工作结束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汇总评价结果统计报表,对发现问题进行分析汇总,提出整改建议以及协助相关整改措施实施。
4、根据日常工作情况,积极为采购人提供预警信息服务。
5、评价结果保证客观公正。
6、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则,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滥用权力。
7、现场审核人员必须着规范工装,携带工作证件,举止文明,积极配合采购方工作安排。
8、配合采购人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三、项目服务涵盖内容
1、服务周期及要求
快检室:8:00至18:00,抽样时间根据各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实际情况确定,每天上午10点之前公示数据。全年快检不合格率达到0.3%以上。
2、检测批次总数
(1)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每天平均抽检 90 批次,共245个食堂,每月约2000批次。(按照国家规定一个月的工作日是21.75天,实际执行中有部分民办高中2周放假1天,需要和学校放假时间同步);抽检频次安排为:就餐人数1万人以上的学校食堂每日抽检1次,每次抽检10个批次;就餐1千人以上的每周抽检1次,每次抽检10个批次;就餐人数少于1千人的学校食堂每季度抽检1次,每次抽检10个批次。
(2)重大活动保障:根据重大活动需要举办。
(3)“你点我检”活动:240批次(每月1次)。
(4)风险应急处置:应急事件及时响应,跟进现场情况开展快检工作。
3、检测地点、时间和设备
(1)投标方应在采购方已经建好的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快检室,开展检测工作。
(2)投标方必须在每个工作日,完成全部抽样、检测、公示和数据上传等工作。
(3)投标方利用采购方已经配备的食品快检设备,分别开展检测、数据上传等工作。如果设备需要维修,在维修期间需要提供备用设备,保证检测工作不断。
4、检测项目见表1和表2。各个检测项目的检测批次数由采购方和投标方自行商量,配置的批次数需合理,既要贴合实际,又要符合监管现状。
表1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快检室检测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检测方法 | 序号 | 检测项目 |
1 | 酶抑制率法 | 1 | 农药残留(有机磷类) |
2 | 农药残留(氨基甲酸酯类) | ||
2 | 比色法 | 1 | 农药残留(菊酯类) |
2 | 组胺 | ||
3 | 亚硝酸盐 | ||
4 | 二氧化硫 | ||
5 | 甲醇 | ||
6 | 甲醛 | ||
7 | 吊白块 | ||
8 | 硼砂 | ||
9 | 双氧水 | ||
10 | 酸价 | ||
11 | 过氧化值 | ||
12 | 过氧化苯甲酰 | ||
13 | 硫酸铝钾 | ||
14 | 火碱 | ||
15 | 丙二醛 | ||
16 | 苏丹红 | ||
17 | 罗丹明B | ||
18 | 溴酸钾 | ||
19 | 苯甲酸钠 | ||
20 | 酱油氨基酸态氮 | ||
21 | 味精谷氨酸钠 | ||
22 | 挥发性盐基氮 | ||
23 | 磷酸盐 | ||
24 | 硝酸盐 | ||
25 | 甜蜜素 | ||
26 | 糖精钠 | ||
3 | 胶体金法 | 1 | 三聚氰胺 |
2 | 黄曲霉毒素B1 | ||
3 | 罂粟壳 | ||
4 | 盐酸克洛特罗 | ||
5 | 沙丁胺醇 | ||
6 | 莱克多巴胺 | ||
7 | 四环素类 | ||
8 | 硝基呋喃类 | ||
9 | 磺胺类 | ||
10 | 氯霉素 | ||
11 | 孔雀石绿 | ||
12 | 黄曲霉毒素M1 |
5、抽样品种:生鲜蔬菜水果、生鲜肉类、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为主,兼顾其他食品。
表2:参考抽样品种如下表,具体品种可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调整。
类别 | 品种 |
生鲜蔬菜水果 | 白菜类、绿叶菜类、甘蓝类、根茎类、香辛菜类、茄果类、豆类、瓜类、水生蔬菜、多年生及杂类、食用菌类、野菜类、常见水果等 |
生鲜肉类 | 普通猪肉、土猪肉、牛肉、鸡肉、鸭肉、羊肉等 |
水产品 | 鳊鱼、鳙鱼、鲫鱼、鳝鱼、泥鳅、鲈鱼、石斑、黄花、带鱼、鳕鱼、虾、鱿鱼、虾蟹贝壳类等 |
豆制品 | 豆腐、百叶、豆皮、腐竹 |
大米及其制品 | 大米、面筋、面粉、面条 |
四、服务技术要求
1、采购人提供检测设备和场地,投标供应商负责自备检测试剂、耗材、专业快检技术和专业快检服务人员,负责现场采样、现场快检、现场服务、结果公示、数据报送、技术咨询等相关工作。
2、快检服务人员
本项目快检人员要求专职人员3名(快检人员需专科(含)以上学历,食品或食品加工、生物工程、化学等相关专业。检测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食品检验相关资格证书,其中1人负责检测、2人负责抽样。必须指定1人驻点工作,协助我局数据上传,数据汇总、餐饮环节监管以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3、检验方法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
4、结果处理
(1)投标方应在相关市场内公示快检合格产品信息。
(2)投标方在现场快检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的,要立即将检测结果通报给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做好相关通报记录。
(3)积极配合采购方对不合格的检测报告及相关产品进行处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相关市场内公示快检不合格产品检测和处理信息。
5、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投标方具有完成任务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按照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和接受采购方的随机检查。
(1)抽样人员管理制度和抽样工作程序。
(2)检测人员管理制度和检测工作程序。
(3)检测数据管理制度。
(4)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6、其他服务要求
(1)每月向采购方提供月度快检分析报告,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总结。
(2)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和类似的服务经历。
(3)及时响应和协助采购人对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现场快检服务保障。
(4)负责对采购人进行日常技术培训、仪器操作培训、检测培训。
五、服务质量要求
1、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在采购方委托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
2、检测工作体现科学、客观原则,检测结果和结论客观、公正。被检单位对检查无有效投诉。同时,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3、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检验数据、评估报告只能对采购方提供,投标方不得自行对外公布相关的检验数据和结论性信息,不得将受委托事项再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
4、及时并主动向采购方提供月度快检分析报告,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总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协助采购方对相关举报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5、对评价结果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的,投标方应及时向采购方进行通报。
6、不得故意隐瞒、修改检测结果。
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年龄、技能、健康、数量等要求配置,技术工种和特殊岗位要考虑相应的待遇标准,否则扣除相关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人员社保必须足额到位。如果不能达到要求,将扣减相应经费,具体由肥东县市场监管局决定。
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标准如下:
一般规模纳税人:
缴费项目 | 人数 | 费用 | 月 | 小计 (单位:元) | |
A | 最低人员工资 | 3 | 1430 | 12 | |
B | 社会保险 | 3 | 1295.22 | 12 | *****.92 |
C | 税金=(A+B)x6.72% | 6592.85 | |||
D | 总计(A+B+C) | ******.77 | |||
注: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
小规模纳税人:
缴费项目 | 人数 | 费用 | 月 | 小计(单位:元) | |
A | 最低人员工资 | 3 | 1430 | 12 | |
B | 社会保险 | 3 | 1295.22 | 12 | *****.92 |
C | 税金=(A+B)x3.36% | 3296.43 | |||
D | 总计(A+B+C) | ******.35 | |||
注: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
备注:
(1)人员工资不低于肥东县最低工资标准( 1430元/人/月)。
(2)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3832元(皖人社秘〔2022〕184号),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社会保险(五险) 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3.3%)组成为:养老保险 16%、工伤保险 0.4%、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 6.4%。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费用(缴费费率:10.5%) 组成为:养老保险 8%、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 2%。
(3)一般纳税人税金 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 3.36%;如投标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4)请投标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如投标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5)政策性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相关项,作为可竞争费用,可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报价。投标报价应考虑合同期内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及物价指数上涨等因素,合同期内合同价格不变。
(6)其他未尽事宜,按安徽省和合肥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验收及付款
1、交付周期:签订合同后中标方在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后进驻采购单位开展工作。
2、付款方式: 本项目按完成进度等比例支付款项,项目完成并验收后付款至合同款的90%。剩余10%项目审计后支付。
3、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4、项目审计:本项目需进行审计。
七、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响应文件由报价表、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及综合评审表评分项目相应材料构成。
1、报价一览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
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
2、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3);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4);
(4)本项目所要求的授权等;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
(6)承检机构持有CNAS证书;
(7)提供近3年来的服务市场局的快检合同;
(8)为本项目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其中需配备1名专职驻点辅助人员辅助相关数据汇总上报工作。所有工作人员需持有抽样员证、检验员证书;
(需提供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记录,人员工资不低于合肥市最低工作标准)
(9)配备抽样工具,抽样车辆。抽样车辆需要有相应的冷藏、冷冻设备;抽样车辆需要有车辆保险;(查看车辆及保险单据)
(10)配备有快检备用设备;(需提供备用设备的清单及购买发票)
3、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的内容必须属实。任何夸张和不实的行为都会被认为是对询价文件的不响应。
(2)供应商应使用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询价文件中所有的报价须知和规定格式。如果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实质上不符合响应询价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存在明显雷同情况的视为无效报价,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报价须知
1、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2、报价含采购内容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以及专家库调取3名专家评审费用、项目审计费用等;
3、响应文件密封及标记:供应商需准备两份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封面标明正副本并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每页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需按照响应文件密封及标记的要求递交相应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7月28日 17时(以文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无效)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408室。地址:肥东县店埠镇人民路18号包公学府花园北2门
九、评审
1、评审组的组建:
将从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调取3名专家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打分。
2、评审办法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100分,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10%。
(1)审查投标供应商资格。
(2)对提交材料按《综合评审表》进行打分。
(3)资格满足,审核合格,最高分中标。
3、评审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7月31日 上午9时
4、其他
(1) 本项目为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春季学期(共1学年)学校食堂快检及食品安全评价,本次报价含采购内容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专家评审费及项目审计费用)。
(2)所有采购内容所列项目等环节由报价供应商负责。
(3)响应文件须加盖供应商本单位有效印鉴,相关表格可以扩展。
联系人:陈芳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管理局(肥东县店埠镇人民路18号包公学府花园北2门)。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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