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双峰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7-25 22:49:01原文链接地址

双峰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双峰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娄底市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3月22日9 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编号: 双峰财采计2022-0030

2、委托代理编号: HNMCSFCG2022-006

3、项目名称:双峰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元

6、最高限价:*******.7 元

7、采购需求:双峰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传达室及大门围墙工程;2、室外道路工程;3、室外水电安装工程;4、景观、绿化工程;5、新建社区矫正点训练场;6、原场地土方挖运及原有围墙拆除废渣外运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3)提供 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

(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证处于有效期内。

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审的优惠政策。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3.2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

3.3方式:用湖南CA证书登录后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公告中的申请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为gef格式)、项目投标的壳文件和加密程序,申请和查询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 3 月22日 9 时0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电子显示屏)。

3、解密截止时间:2022年 3 月22日9 时30 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投标单位开标解密之后,会进入到开标大厅,开标大厅右下角有一个二次报价的按钮,点击按钮可进入到二次报价的界面。在专家设置报价时间内,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二次报价以及二次报价的pdf(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的最终报价表)文件。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金润投标人工具箱娄底V6.6.0)和操作说明书请在该项目资料中下载。

(1)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电子投标文件为gef格式。投标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金润技术客服:客服电话:**********,客服QQ:**********,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3)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 3月 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勤政街政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及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磋商保证金:

7.1.1投标保证金额:*****元(人民币)

7.1.2缴纳时间:在 2022年3月21日17:00时前交纳,以银行到账为准。

7.1.3缴纳方式: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转账方式或电子保函交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7.1.3.1 交纳方式一(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的银行信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7.1.3.2 交纳方式二(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须针对所投项目的具体标段,电子保函生成成功时间须为所投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电子保函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7.1.4、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或申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的附件《操作手册》。

7.2质疑说明

如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质疑,请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网上质疑概不受理。

7.3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不允许到现场参与开标会和二次报价。

投标单位开标解密之后,会进入到开标大厅,开标大厅右下角有一个二次报价的按钮,点击按钮可进入到二次报价的界面。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二次报价以及二次报价的pdf(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的最终报价表文件)。代理公司会联系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预留的项目负责人电话,提醒投标单位及时报价,请投标单位保持电话畅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行二次报价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报价须知:请使用IE浏览器,并做好网络运行环境检测(投标人工具箱中有)。

7.4、评标委员会按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供应商负责,如有虚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7.5、线上澄清注意事项:评审小组专家在评标室,对需要进行答疑的单位进行提问,投标单位收到短信后在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进行澄清(快捷导航-澄清答疑-选择进行答疑的项目)查看问题并上传答疑附件(答疑附件以PDF格式上传)。

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交易中心大楼前出示健康码、行程卡,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健康码红黄码,体温超过37.3C,近14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封闭封控区域、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近14日内与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等四类人员一律不准入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双峰县司法局

地 址:双峰县永丰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1*****17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37*****861

监管部门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监管部门:双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双峰县永丰镇政务中心4楼

电 话: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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