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我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单位:

近年,我校努力调整学科专业,普通本科专业数增幅较大,专业结构调整、教学改革和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学科专业结构得到了优化。
为更好适应广西区和桂林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我校学科专业发展定位,优化学科专业布点,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促进我校“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按照《教育部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教高〔2023〕1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桂教办〔2023〕632号)有关文件要求和2023年全区高校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在普通本科教育中开展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的目的和意义
学科专业规划与建设是学校工作的龙头,学科专业建设的状况从根本上反映和体现学校的办学水平、办学特色、学术地位和核心竞争力。学科专业规划是学校发展战略目标的具体体现,是学科专业建设的依据,是学校有序、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因此,以科学、务实、创新的精神做好学科专业规划,不仅对各学院的改革和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而且为做好全校学科专业总体布局,为促进学校全面、快速、协调发展打下基础。
二、学科专业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一)学科专业规划要有鲜明的指向性

学科专业规划要与学校的发展战略目标相一致,并为实现这一目标服务。具体体现在学科专业的结构性定位,水平与地位定位,建设措施定位。
(二)学科专业规划要有科学性

必须进行充分论证,既要体现广西和桂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宏观环境需求,又要结合学校实际,符合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符合教育规律,特别是要符合学科专业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客观要求。

(三)学科专业规划要有可操作性

规划应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切实可行;既要有总体目标,又要有分时段的阶段性目标,要突出学校核心学科专业的定位和地位。
三、学科专业规划的主要内容

各学院的学科发展规划包含以下六方面内容,现有的各专业发展规划按附件1提纲撰写。

(一)本学院发展战略目标
(二)本学院学科专业发展定位
1.现有学科专业的适应性分析及近五年招生就业情况分析。
2.广西和桂林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才需求分析。
3.学科专业群对应的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特征趋势分析。
4.核心学科专业定位分析。
(三)本学院学科专业布局结构规划
1.布局结构规划的整体思路。
2.拟增设专业、拟改造专业、拟停招、拟撤销的专业数量(见附件2~5)。
(四)学科专业水平规划
各学院要做好本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尤其是两级专业建设规划,一是学校级的重点专业、一流专业、优势特色专业、“四新”专业等建设规划;二是自治区级重点专业、一流专业、优势特色专业、“四新”专业等建设规划(见附件6)。
(五)学科专业建设措施规划
1.优化学术环境和人才培养环境的“软规划”措施,包括政策、制度等措施。
2.改善教学基本条件的“硬规划”措施,包括人、财、物的投入及投入产出的规划。

(六)学科专业规划的可行性分析

四、学科专业名称规划的依据
普通本科按一级学科门类、二级专业大类和三级专业名称进行规划,具体参见教育部2023年颁布的《普通本科专业目录》。鼓励发展人工智能类专业、交叉学科专业。

五、制订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的实施要求

各学院做出的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将作为本学院今后新增设专业申报的依据。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由分管教学科研副院长负责组织制订,相近专业以及学院学科专业(群)的总体发展规划由院长(主持工作的教学科研副院长)统一协调。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学科专业规划进行审查。各学院要进行充分论证,并邀请专家、首席教授等进行指导,论证过程材料完备。

六、制定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的时间安排
各学院上交的发展规划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学院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二是现有各专业的发展规划。请各学院于8月10日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qq.com,联系人:钟英,联系电话:137*****030


桂林学院

2023年7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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