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中心城区共享电动单车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双峰县中心城区共享电动单车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双峰县中心城区共享电动单车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中心城区共享电动单车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 2、政府采购编号:双峰财采计2022-0082 3、采购代理编号:HNMCCGSF2022-007 4、采购项目预算:/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合同履行期限:3年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根据湘财购【2020】46号文件精神,推行“承诺 信用”管理,简化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证明材料,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将资格承诺声明作为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四),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适用于中小企业,其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需注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开标前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开标前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开标前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开标前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3)提供 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 (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时间: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采购平台上自动获取开始之日起至自动截止之日止; 2、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 3、方式: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后获取招标文件; 4、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dggzy.hnloudi.gov.cn/)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为gef格式)、项目投标的壳文件和加密程序,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3年2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电子显示屏)。 3、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2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金润投标人工具箱)和操作说明书请在该项目资料中下载。(注:投标人必须使用新版本的金润电子投标人工具箱(娄底V6.6.0)制作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金润电子投标人工具箱(娄底V6.6.0)下载地址:******/******be*******abbaced7f8383de24.shtml">http://ldggzy.hnloudi.gov.cn/ldjyzx/fwzn_xzzq/******/******be*******abbaced7f8383de24.shtml。) (1)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电子投标文件为gef格式。投标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金润技术客服:客服电话:**********,客服QQ:**********,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3)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为响应娄底市财政局《娄财购函〔2022〕20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免收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2、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1号)》精神,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场内交易规范有序,本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责,如有虚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线上澄清注意事项:评标委员会专家在评标室,对需要进行答疑的单位进行提问,投标单位收到短信后在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进行澄清(快捷导航-澄清答疑-选择进行答疑的项目)查看问题并上传答疑附件(答疑附件以PDF格式上传)。 4、疫情期间特别要求:温馨提示:参加现场开评标(竞买会)人员请履行“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义务,全程科学佩戴新冠病毒防护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 称:双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双峰县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9*****64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双峰县永丰街道井湾安置区27栋 联系人:金女士 电 话:188*****899 监督部门:双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彭主任 电 话:0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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