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学季!“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求学梦想保驾护航
升学季!“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求学梦想保驾护航
自2019年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2022年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地方福彩公益金助学工程以来,我市严格落实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相关规定,为我市18周岁以前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博士研究生;18周岁以前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本科学校、普通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提供助学资金支持,助力完成学业。
一、资助详情
(一)资助标准:18周岁以前被认定为孤儿的,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18周岁以前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每人每学年6千元助学金。
(二)资助时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学就读期间。
二、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提出助学申请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信息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报至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复审。
(三)县级民政部门对提出助学申请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信息核实无误后,确认其为受助对象,纳入“助学工程”并为其发放助学金。
三、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长丰县民政局:0551-********
肥东县民政局:0551-********
肥西县民政局:0551-********
庐江县民政局:0551-********
巢湖市民政局:0551-********
庐阳区民政局:0551-********
蜀山区民政局:0551-********
瑶海区民政局:0551-********
包河区民政局:0551-********
高新区农村工作局:0551-********
经开区社会发展局:0551-********
新站高新区社区管理局:0551-********
合肥市民政局在此祝福各位学子学业顺利,前程似锦!
同时积极欢迎社会爱心企业及社会人士资助困难儿童,具体资助事宜可咨询以上机构,亦可联系合肥市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处,联系电话:0551-********。
合肥市民政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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