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对赤峰三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营销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对赤峰三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营销公告

一、债务企业名称:赤峰三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三、债权总额:208,663.83万元(利息截至日期2022年12月31日)

四、债权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208,663.83万元,其中本金40,000.00万元,利息52,304.48万元,复利33,916.92万元,违约金82,442.43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和保证,保证人侨兴集团有限公司、吴瑞林、李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抵押物为赤峰敖仑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敖仑花铜钼矿采矿权提供抵押担保,质押物为赤峰三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五、债务企业概况:赤峰三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660*******,法定代表人:温新力,注册资本:5000万,成立日期:2007年6月22日,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以南生产科研综合楼,登记经营范围:矿产品、矿山机械设备销售;矿业技术咨询;投资管理。登记机关: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目前正常经营。

六、共同债务人概况

1.共同债务人一:赤峰敖仑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797******H,法定代表人:温新亮,注册资本:*****万,成立日期:2007年2月5日,住所:阿鲁科尔沁旗赛罕塔拉苏木陶海嘎查,登记经营范围:铜钼矿采选、贵金属、碎石加工和销售、生产经营。登记机关: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目前正常经营。

2.共同债务人二:赤峰浩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767******A,法定代表人:王少春,注册资本:300万,成立日期:2004年11月4日,住所:赤峰市巴林左旗碧流台镇海苏沟村,登记经营范围:铅锌铜钼矿开采、铅锌铜钼矿浮选;矿产品、矿山机械设备销售。登记机关:巴林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目前停止经营。

七、保证人概况

1.企业担保人:侨兴集团有限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32*******,法定代表人:吴瑞林,注册资本:*****万,成立日期:1995年3月13日,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汤泉侨兴科技工业园,登记经营范围:通讯设备及器材、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水气净化设备、稀有金属材料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及销售。登记机关: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状态:开业。该企业因涉嫌刑事案件,主要资产均已被刑事查封,目前由地方政府和原企业人员组成的工作组接管,原厂区对外出租,资金由工作组支配

2.个人担保人: 姓名:吴瑞林,性别:男, 1952年02月07日出生,住所地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办事处小金口居委会金泉路138号;姓名:李轻,性别:女, 1954年12月30日出生,住所地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办事处小金口居委会金泉路138号。

八、抵押物概况:赤峰敖仑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敖仑花铜钼矿采矿权提供抵押担保。敖仑花铜钼矿位于阿鲁科尔沁旗赛汉塔拉苏木陶海嘎查,始建于2008年8月,2008年10月竣工验收投产,选矿工艺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种:铜矿、钼矿。普查勘探的远景储量很大,增储潜力巨大,属大中型矿山,具有较好的开发前景。

九、质押物概况:侨兴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赤峰三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温新力持有的赤峰三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质押物均已办理质押登记。

十、资产亮点及发展前景:本债权项下债务人为钼矿采选企业,目前仍在生产经营,作为国家战略性储备资源,钼金属行业供需平衡,且价格稳定。同时,该项目抵押物钼金属储量大,开采成本低,配套设施完善,抵押采矿权证照齐全,抵押物较为充足,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

十一、诉讼及执行情况:我分公司已于2016年12月22日向内蒙古自治区青城公证处申请出具对该笔债权的强制执行证书,于2017年3月8日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该笔债权进行强制执行,该案件现已分发至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十二、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面对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联 系 人:刘先生/赵先生

联系电话:0471-*******/*******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西蒙奈伦广场8号楼



注:1.本公告仅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借款人应支付给长城内蒙古分公司的利息、罚金、复利、违约金按借款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以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负担的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和正式发票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或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准。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23年7月26日

,内蒙古,赤峰

标签: 不良债权 资产 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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