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伏低碳示范基地标准化厂房项目A区2地块地项目箱式房采购招标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伏低碳示范基地标准化厂房项目A区2地块地项目箱式房采购招标

为满足我单位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项目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伏低碳示范基地标准化厂房项目 A 区 (EPC 模式)2 地块项目所需箱式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及洽谈采购合作事宜。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伏低碳示范基地标准化厂房项目 A 区 (EPC 模式)2 地块项目所需箱式房采购。

1.3地点: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庆丰路东、 公园大街南、中环东大道西、汇丰大街北。

二、投标人资格

2.1必须是中国建筑集采平台范围内注册合格的有效独立法人,投标人应具备 / 级资质、信用等级优良专业分包企业资质,项目经理部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2.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云筑网(https://www.yzw.cn/)”中被列入失信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由评标专家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4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综合价格最低者中标(税率相同)。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提供产品、服务等符合相关标准(国标、行标、地标、企标等,需要依据具体招标内容确定)。

六、结算方式

6.1本招标结算方式为:

无预付款,项目正式工程完成40%形象进度(预计明年3-4月)付至到货原值-回收后金额得70%,双方办理完工结算后,待项目正式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完成付至原值-回收后金额部分得100%。

6.2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如下: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乙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纳税人名称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911*****100******D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010*****629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200*****821400*****5153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发票备注栏需注明:

七、招标文件获取

采用网络招标形式,投标方需自行在云筑网平台(http://www.yzw.cn/)进行报名,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以招标人网络通知为准),可直接登录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投标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九、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十、报名截止时间:以云筑网显示截止日期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负责人:丁勇联系方式:176*****706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1日


,鄂尔多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箱式房 地块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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