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聊城宝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等8户不良债权项目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聊城宝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等8户不良债权项目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山东聊城宝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等*户债权
所在地:聊城地区
债权本息:人民币41,102.09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聊城宝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等*户债权进行处置,*户债权本金合计23,1*3.3万元,利息17,91*.79万元(利息计算至2023年4月3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债务企业分布在聊城地区。*户债权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借款人 | 本金 | 利息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情况 | 诉讼情况 |
1 | 山东聊城宝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2,000.00 | 1,777.7* | 山东中奥毯业有限公司、聊城华鼎活塞环有限公司、聊城市昌达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柳富献夫妇 | 无 | 执行终本 |
2 | 山东鑫亿纺织有限公司 | 997.00 | 1,169.52 | 山东通亚交通安全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汇通纺织有限公司、徐宗秋、张静、张宪广、秦绪珍、付崇会、陈秀华 | 无 | 执行终本 |
3 | 聊城市江北轴承厂 | 3,030.00 | 1,55*.12 | 山东聊城北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王先印/赵春侠夫妇、谢万河/温纪平夫妇 | 机器设备已灭失 | 执行终本 |
4 | 临清市华兴纺织有限公司 | 2,620.00 | 1,157.49 | 临清秋华纺织有限公司、唐学坡、陶俊贞 | 借款人名下44亩工业用地及地上*****.61平方米的工业用房 | 执行终本 |
5 | 临清市华兴纺织有限公司 | 5,929.9* | 312.42 | 唐学坡、陶俊贞 | 无 | 执行终本 |
6 | 广庆集团有限公司 | 3,242.00 | 5,41*.90 | 山东聊城中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傅广星、傅广伟、傅万里 | 无 | 执行终本 |
7 | 山东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2,76*.55 | 4,217.25 | 山东聊城中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广庆集团有限公司、黄圣浪、傅广裕 | 无 | 执行终本 |
广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95.77 | 2,307.31 | 山东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聊城中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傅广伟、陈小苹 | 无 | 执行终本 | |
合计 | | 23,1*3.3 | 17,91*.79 | | | |
每户债权情况:
第一户 山东聊城宝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一、债权情况
201*年12月,我公司自华夏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商业化收购山东聊城宝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贷款本金2000万元及相应利息,贷款方式为保证贷款,由山东中奥毯业有限公司、聊城华鼎活塞环有限公司、聊城市昌达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柳富献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法院判决并执行,为有效债权。截至2023年4月30日,宝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尚欠债权本金2,000万元,利息1,777.7*万元。
二、主债务人情况
山东聊城宝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15日,法定代表人柳富献,实际控制人柳富献,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聊堂路北,注册资金6000万元,其中:柳富献出资3600万元、占比60%,石延新出资2400万元、占比40%。宝通钢管主营钢管的生产、加工,销售,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目前主债务人已被划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人情况
(一)山东中奥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注册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经四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任立中,实际控制人为任立中,注册资本*****万元,其中河南中奥毯业集团有限公司占比60%,刘国祥占比40%,主营业务为毛毯的生产及销售。
(二)聊城华鼎活塞环有限公司系借款人关联企业,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聊城市嘉明经济开发区嘉明路17号,法定代表人满学涛,实际控制人柳富献。华鼎活塞环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王海燕出资*10万元、占比*1%,满学涛出资190万元、占比19%,主营业务是仪器、工艺品、钢材、机电产品、木材、化工产品销售等。
(三)聊城市昌达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系借款人关联企业,成立于2015年1月,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聊城市嘉明经济开发区嘉明路17号,法定代表人吕联合,实际控制人柳富献。昌达培训注册资本500万元,为吕联合个人独资企业,主营业务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目前处于在营(开业)状态。
(四)自然人保证人
1.柳富献,男,汉族,山东聊城人;
2.郭桂芬,女,汉族,系柳富献配偶,山东聊城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2017年9月份,原债权人华夏银行在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办理了诉讼立案。2017年10月30日,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鲁1502民初6323号民事判决,判令山东聊城宝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偿还本金2000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山东中奥毯业有限公司、柳富献、郭桂芬、聊城市昌达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聊城华鼎活塞环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经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户 山东鑫亿纺织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一、债权情况
201*年10月,我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商业化收购山东鑫亿纺织有限公司贷款997万元及相应利息,贷款方式为保证贷款,由山东汇通纺织有限公司、徐宗秋、张静、张宪广、秦绪珍、付崇会、陈秀华连带保证担保。该债权已法院判决并执行,为有效债权。截至2023年4月30日,山东鑫亿纺织有限公司尚欠债权本金997万元,利息 1,169.52 万元。
二、主债务人情况
山东鑫亿纺织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成立,位于东阿县工业园区香江路东金光路南,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令贵。经营范围:棉纱加工、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一)山东汇通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10日,位于东阿县科技工业园,注册资本*****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令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4********。公司经营范围为经营本企业自产的纺织品、服装及相关技术的国内销售和出口业务,以及本企业所需的设备、零配件、仪器、仪表、原辅材料、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该公司是集纺纱、浆染、织造、后整理于一体的牛仔布专业生产企业。
(二)山东通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25日,位于聊城市柳园北路北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69*******,注册资本*****万元,其中陈振国出资**00万元,出资占比*0%,刘海洲出资2200万元,出资占比20%,法人代表陈振国。公司注册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机械设备、五金、电子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批发等。
(三)自然人保证人
1.付崇会,男,汉族,汇通纺织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秀华,女,汉族,系付崇会配偶;
2.徐宗秋,男,汉族;张静,女,汉族,系徐宗秋配偶;
3.张宪广,男,汉族;秦绪珍,女,汉族。
四、诉讼执行情况
2017年3月,原债权人将主从债务人诉到东阿县人民法院,2017年6月7日,法院作出(2017)鲁1524民初6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山东鑫亿纺织有限公司偿还本金997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户 聊城市江北轴承厂债权项目
一、债权情况
201*年10月,我公司自工商银行聊城分行收购聊城市江北轴承厂贷款本金3030万元及相应利息,贷款方式为保证贷款,由山东聊城北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王先印和赵春侠夫妇、谢万河和温纪平夫妇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该债权已法院判决并执行,为有效债权。截至2023年4月30日,聊城市江北轴承厂尚欠债权本金3,030万元,利息1,55*.12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聊城市江北轴承厂成立于2005年9月19日,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郑家工业园,占地面积*****平方米,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伍仟万元,其中:王先印出资5000万元,占100%。公司主要生产深沟球轴承、圆柱滚子轴承、调心滚子轴承等高精度、高附加值的产品。目前该企业已被注销工商登记。
三、保证人情况
(一)山东聊城北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东阿县工业园,2007年7月6日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法人代表李波出资7940万元,占比99.25%,股东王学善出资60万元,占比0.75%。公司经营范围纸制品生产、销售。因受经济下行期影响,担保圈风险传导等叠加因素导致该公司目前流动资金严重紧张,企业目前经营中。企业经营场所为工业出让用地,已全部抵押给当地银行。
(二)自然人保证人
1.王先印,男,汉族;赵春侠,女,汉族,系王先印配偶;
2.谢万河,男,汉族;温纪平,女,汉族,系谢万河配偶。
四、抵押物情况
借款人以机器设备抵押贷款,抵押合同号为016*****09-2016年市中(抵)字0*17号,合同到期日2019年*月17日,抵押物担保合法有效,对应最高额合同金额为3000万元。抵押设备共计115台/套,包括生产线设备磨床、超精机、清洗机等生产加工设备。由于企业不配合,无法了解抵押设备现状。
五、诉讼执行情况
2020年7月,我公司将主从债务人诉至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3月10日,法院作出(2020)鲁15民初442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3030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我公司对借款人抵押的机器设备在300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法院已强制执行。
第四户 临清市华兴纺织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一、债权情况
2020年9月,我公司自工商银行聊城分行商业化收购临清市华兴纺织有限公司债权本金2620万元及相应利息,贷款方式为保证及抵押贷款,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不动产,临清秋华纺织有限公司、唐学坡、陶俊贞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及抵押权,不存在已过诉讼时效或保证期间的法律障碍,应为合法有效。截至2023年4月30日,临清市华兴纺织有限公司尚欠债权本金2,620.00万元,利息1,157.49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临清市华兴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24日,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金郝庄栗官屯村,法定代表人唐学坡,注册资金*****.*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纺纱。棉花收购;纤维纺织、合股捻线;皮棉、纱线、纺织品购销;经营本公司产品的进出口业务。股东情况:唐学坡持股53.13%;陶俊贞持股46.*7%。
三、保证人情况
(一)临清秋华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5日,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新华办事处龙庄,法定代表人宛秋华,注册资金7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 纤维纺织;织布;染整;毛纺织品、服装、床上用品、鞋帽的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统一联合经营的商品除外);经营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股东情况:宛秋华持股100%
(二)自然人保证人
1.唐学坡,男,汉族,山东临清人,借款人股东;
2.陶俊贞,女,汉族,山东临清人。
四、抵押物情况
借款人其名下坐落于临清市金郝庄镇栗官屯村hx01幢2的25,9*9.61平方米的工业用房(不动产权证号为******)及其所占29,301.6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不动产权证号临国用(2010)第0006号)提供最高额为2300万元的最高额抵押,该抵押已办理抵押登记。
五、诉讼执行情况
(一)工行临清支行已就该项目所涉主债务人及保证人唐学波、陶俊贞以及所涉抵押权向临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5月27日,法院作出(2020)鲁*****民初13*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2620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唐学波、陶俊贞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2021年,我公司就临清秋华纺织有限公司担保的本金520万元及相应利息诉至临清市人民法院,2021年12月6日,法院作出(2021)鲁15*1民初5413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保证人临清秋华纺织有限公司偿还本金520万元,其实际控制人宛秋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户 临清市华兴纺织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一、债权情况
2022年12月,我公司自齐鲁银行聊城分行商业化收购临清市华兴纺织有限公司债权本金5,929.9*万元及相应利息,贷款方式为保证贷款,唐学坡、陶俊贞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该债权已经法院执行。截至2023年4月30日,临清市华兴纺织有限公司尚欠债权本金5,929.9*万元,利息312.42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临清市华兴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24日,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金郝庄栗官屯村,法定代表人唐学坡,注册资金*****.*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纺纱。棉花收购;纤维纺织、合股捻线;皮棉、纱线、纺织品购销;经营本公司产品的进出口业务。股东情况:唐学坡持股53.13%;陶俊贞持股46.*7%。
三、保证人情况
1.唐学坡,男,汉族,山东临清人,借款人股东;
2.陶俊贞,女,汉族,山东临清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上述债权出现逾期后,齐鲁银行于2020年3月15日在山东省聊城市鲁西公证处进行法律公证,并于2020年3月30日取得(2020)鲁聊城鲁西证执字第4号、(2020)鲁聊城鲁西证民字第93*、939、940、941号公证书。2020年4月30日业务机构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执行期间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资产进行查封,因企业涉及诉讼案件较多,未有可执行资产,经法院执行后,于2020年10月23日作出(2020)鲁15执269号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六户 广庆集团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一、债权情况
2023年6月,我公司自农业银行聊城分行商业化收购广庆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本金3,250万元及相应利息,贷款方式为保证贷款,山东聊城中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傅广星、傅广伟、傅万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上述借款逾期后,债权人已将主从债务人诉至法院并执行,为有效债权。截至2023年4月30日,广庆集团有限公司尚欠债权本金3,242.00万元,利息5,41*.9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广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29日,公司地址莘县古云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傅云华,注册资本*****万元,其中:傅广星出资649*.75万元,持股比例62.5%;陈翠红出资3249.375万元;傅云华出资600万元,持股比例6.25%。公司主要从事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腐蚀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甲醇、苯乙烯的批发零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包装制品、塑料制品、吹膜、化纤纺织品、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出版物印刷除外)、商标印刷(凭授权书经营)、聚丙烯、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废旧物资回收、加工、销售(不含危险废物和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设备、房屋、生产经营性资产出租。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近三年无改制及重组情形。现场调查,企业厂区大门口仍挂有企业牌子,企业目前处于勉强经营中。
三、保证人情况
(一)山东聊城中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聊城中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1*日,公司地址:聊城市开发区牡丹江路6号,法定代表人颜景印,注册资本*****万元,由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万人民币,持股比例45.71%;聊城市兴隆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出资937*万人民币,持股比例42.*6%;颜景明出资2475万人民币,持股比例11.31%;胡明志出资25万人民币持股比例0.11%。主要从事金属材料购销及进出口业务;金属制品加工、制造销售及本企业产品出口经营业务;电力角钢塔、电力钢管塔、通信铁塔、微波塔、桅杆、电力线路器材、通讯设施、钢结构厂房的生产经营;土建工程。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近三年无改制及重组情形。现场调查,企业处于勉强经营中。
(二)自然人保证人情况
1.傅广星,男,汉族,浙江人,1963年11月2*日出生,系借款人法定代表人,住公司院里;
2.傅广伟,男,汉族,浙江人,1962年*月29日出生,系广庆新材料的法定代表人,住公司院里;
3.傅万里,男,汉族,浙江人,19*7年12月16日出生,住广庆新材料公司院里。
四、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人于2017年9月5日向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年4月*日,法院经审理作出(2017)鲁15 民初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债务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项目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2019年5月9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鲁15执30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七户 山东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一、债权情况
2023年6月,我公司自农业银行聊城分行商业化收购山东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本金2,76*.5万元及相应利息,贷款方式为保证贷款,山东聊城中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广庆集团有限公司、黄圣浪、傅广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为有效债权。截至2023年4月30日,广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尚欠债权本金2,76*.55万元,利息4,217.25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山东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20日,公司地址:莘县古云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黄圣浪,注册资本*****万元,由黄圣浪出资*****万人民币,持股比例*7.66%;傅广朋出资16**万人民币,持股比例12.34%。主要从事丙烯销售,癸二酸、增塑剂、甘油、脂肪酸、仲辛醇、蓖麻油、蓖麻饼、尼龙610、尼龙1010、癸二酸衍生品、活性有机肥、石油树脂的生产、销售、出口;聚丙烯、硫酸钠、聚苯乙烯、丙烷、丁二烯销售、出口。现场调查,企业已关停多年。
三、保证人情况
(一)山东聊城中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聊城中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1*日,公司地址:聊城市开发区牡丹江路6号,法定代表人颜景印,注册资本*****万元,由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万人民币,持股比例45.71%;聊城市兴隆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出资937*万人民币,持股比例42.*6%;颜景明出资2475万人民币,持股比例11.31%;胡明志出资25万人民币持股比例0.11%。主要从事金属材料购销及进出口业务;金属制品加工、制造销售及本企业产品出口经营业务;电力角钢塔、电力钢管塔、通信铁塔、微波塔、桅杆、电力线路器材、通讯设施、钢结构厂房的生产经营;土建工程。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近三年无改制及重组情形。现场调查,企业处于勉强经营中。
(二)广庆集团有限公司
广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29日,公司地址莘县古云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傅云华,注册资本*****万元,其中:傅广星出资649*.75万元,持股比例62.5%;陈翠红出资3249.375万元;傅云华出资600万元,持股比例6.25%。公司主要从事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腐蚀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甲醇、苯乙烯的批发零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包装制品、塑料制品、吹膜、化纤纺织品、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出版物印刷除外)、商标印刷(凭授权书经营)、聚丙烯、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废旧物资回收、加工、销售(不含危险废物和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设备、房屋、生产经营性资产出租。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近三年无改制及重组情形。
(三)自然人保证人情况
1.黄圣浪,男,汉族,1975年11月20日出生,浙江省苍南县人。
2.傅广裕,男,汉族,1976年5月6日出生,浙江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人于2017年7月17日就*00万元债权向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月14日,法院经审理作出(2017)鲁1522民初30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债务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2017年12月21日,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鲁1522执236*号执 行 裁 定 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八户 广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一、债权情况
2023年6月,我公司自农业银行聊城分行商业化收购广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本金2,595.77万元及相应利息,贷款方式为保证贷款,山东聊城中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傅广伟、陈小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上述借款逾期后,债权人已将主从债务人诉至法院并执行,为有效债权。截至2023年4月30日,广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尚欠债权本金2,595.77万元,利息2,307.31万元。
二、借款人信息
广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15日,公司地址聊城市东昌路庐山路与东昌路交叉口,法定代表人傅广伟,注册资本*****万元,其中:傅广伟出资*****万元,持股比例55%;陈小苹出资91*0万元,持股比例45%。公司主要从事塑料薄膜、塑料制品、无纺布、熔喷布、农地膜、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进出口业务;设备、房屋、生产经营性资产出租;卷烟零售;日用品、机械设备批发零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近三年无改制及重组情形。现场调查,企业勉强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一)山东聊城中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聊城中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1*日,公司地址:聊城市开发区牡丹江路6号,法定代表人颜景印,注册资本*****万元,由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万人民币,持股比例45.71%;聊城市兴隆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出资937*万人民币,持股比例42.*6%;颜景明出资2475万人民币,持股比例11.31%;胡明志出资25万人民币持股比例0.11%。主要从事金属材料购销及进出口业务;金属制品加工、制造销售及本企业产品出口经营业务;电力角钢塔、电力钢管塔、通信铁塔、微波塔、桅杆、电力线路器材、通讯设施、钢结构厂房的生产经营;土建工程。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近三年无改制及重组情形。现场调查,企业处于勉强经营中。
(二)山东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20日,公司地址:莘县古云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黄圣浪,注册资本*****万元,由黄圣浪出资*****万人民币,持股比例*7.66%;傅广朋出资16**万人民币,持股比例12.34%。主要从事丙烯销售(按安监部门批准经营)。癸二酸、增塑剂、甘油、脂肪酸、仲辛醇、蓖麻油、蓖麻饼、尼龙610、尼龙1010、癸二酸衍生品、活性有机肥、石油树脂的生产、销售、出口;聚丙烯、硫酸钠、聚苯乙烯、丙烷、丁二烯销售、出口;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销售、来料加工。现场调查,企业早已停业。
(三)自然人保证人情况
1.傅广伟,男,汉族,浙江人,1962年*月29日出生,系广庆新材料的法定代表人,住公司院里;
2.陈小苹,女,汉族,浙江人,1964年3月17日出生,系傅广伟之妻,住公司院里。
四、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人于2019年3月26日向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4月*日,法院经审理作出(2019)鲁15民初1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债务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项目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2020年2月24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鲁15执27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次拟转让的主从债务人中除聊城市江北轴承厂工商登记被注销、谢万河去逝外,其他企业主体资格存续,部分企业尚在经营,所有债权已诉讼确权并执行;涉及抵押土地为工业用地,面积44亩,地上房产25,9*9.61平方米。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3)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4)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5)债权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
(6)列入反洗钱、反恐怖黑名单的人员;
(7)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处置方式:协议转让(仅适用于国有受让人)、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拟处置的*户债权可以整体组包、部分组包处置。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7月26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531-********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16*号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531-*2079779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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