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对山西明迈特实业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对山西明迈特实业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山西明迈特实业贸易有限公司
所在地: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业广场1幢塔楼)
债权总额:*****.7万元
债权情况: 截止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拥有山西明迈特实业贸易有限公司债务总额合计*****.7万元(其中:本金5995.22万元,利息8019.48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该债权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企业概况—债务人山西明迈特实业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钢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经营地址: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业广场1幢塔楼)
注册地址: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业广场1幢塔楼)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材(除木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品)、五金交电、普通机械、煤炭、焦炭、矿产品、装潢材料、土产日杂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普通货物的仓储服务;贸易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现状:经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山西明迈特实业贸易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但债务人现已停业。
贷款及清收诉讼情况:我公司已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并对财产进行保全,保全资产情况如下:
已胜诉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2018年12月法院对太原、天津的保全房产进行公开拍卖,一拍流拍。
担保情况:该债权由山西明源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大晋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沁源明鑫煤矿有限公司、郝钢及邓晓媛对债权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该债权为保证贷款,保全资产价值较大,且已进入执行阶段。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如采用债权转让方式处置,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法律规定的优先购买权人不受此限制)。
交易条件: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债务追偿、诉讼和解、债务重组(含债务减免、以资抵债、资产置换、债权转股权、破产重整等)等多种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经理、罗经理
联系电话:0351-*******、0351-*******
传真:0351-*******
通讯地址:太原市迎泽西大街16号
邮政编码:******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梁经理
联系电话:035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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