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城市新能源供热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采购项目

长春城市新能源供热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采购项目

一、招标条件

长春城市新能源供热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城市新能源供热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华瑞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城市新能源供热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花生壳颗粒燃料:1600吨;木质燃料:200吨(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人不对成交供应商后期服务过程中的供货数量做保证);

2.3供货地点:长东北石材城;

2.4交货期:按合同要求;

2.5最高投标限价:花生壳颗粒燃料900元/吨、木质燃料1200元/吨;

2.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

3.2近三年(2020年-2022年)具有类似供货业绩至少一项。

3.3投标人需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727 20230802,每天上午800 12:00 ,下午 12:00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上述规定的时间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qq.com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业绩证明材料

售价:5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81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4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081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4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元博网(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城市新能源供热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1299号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吉林省华瑞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朝阳区远创国际1102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楠

电   话:04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物质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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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吉林省华瑞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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