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公告第二次
海口市人民医院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相关文件编制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有资质的服务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编号、内容及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海口市人民医院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研编制
2.项目编号:HQGL2023-016
3.预算金额:*****.00元
4.该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最终以不超过项目概算批复金额做为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注: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求的足够专业人员、经验和技术能力。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31日08:30-12:00,14:30-17:30;
2.地点:海口市人民医院11号楼综合保障楼12楼1228办公室孙工;
3.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任意一个月的公司完税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核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号*********@qq.com(注明项目名称)。
四、报价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截止时间:2023 年7月31日 17:30分;
2、开标时间:2023年8月1日 09:00分;
3、开标地点:海口市人民医院11号楼综合保障楼12楼会议室,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4、发布采购信息媒体:海口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haikoumh.com.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2*****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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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单 位 核 验 内 容 | ||||||
形式评审 | 竞谈单位名称 | 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资质证书一致 | ||||
竞谈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以第二次报价作为中标价) | |||||
资格评审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
纳税证明 | 最近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 | |||||
社保证明 | 最近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身份证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内容 | |||||
工 ???期 | 7天 | |||||
工程质量 | 合格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
竞谈控制价格 | 低于(含等于)人民币*****.00元(含税) |
详细评审标准:第一次报价: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报价;第二次报价: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后,进行第二次报价。以第二次报价最低价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由此类推,由低到高进行排列,如果投标人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决定前后排序。
说明:1.由竞谈小组成员逐单位逐项目验证。
2.符合要求打“√”,不符合要求打“×”。
3.只有合格的询价单位才能进入下一轮竞谈环节,不合格的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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