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轴仿真转台系统公开招标需求公示

三轴仿真转台系统公开招标需求公示

三轴仿真转台系统公开招标需求公示

(2023-JH18-F101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指标要求存在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三轴仿真转台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H18-F101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技术要求

1

三轴仿真转台

系统

1

2023年12月20日前

山东烟台需方指定地点交付

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最高限价:2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技术要求

注意:关键指标参数以★标记(有1项★不满足即按无效投标处理),请投标人仔细核对所有★技术参数,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重要指标参数以▲标记。

  1. 转台功能与指标

1.1功能

转台具有本控、程控、远控和仿真四种工作模式。远程模拟下,可在总控台上进行工作模式设置、参数设置、实时控制、开机、停机、急停等操作。

能够通过实时网络接收仿真计算机实时解算的控制信息,为飞行器的惯导提供模拟的空间动态姿态环境。能够通过实时网络向仿真计算机传输转台实时状态信息,包括角位置信息、角速度信息、角加速度信息和工作状态信息。

具备连续自动工作模式转换功能,可在仿真计算机控制下,完成从初始位置定位,到进入仿真模式、仿真试验、试验结束数据保存、下一次试验初始位置定

位自动循环试验能力(具体工作流程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设计)。数据记录功能,能够按照时间顺序完整保存仿真试验产生的控制信息、反馈、状态信息数据。

具有良好的安全保护措施,适应电网电压、频率波动,对误操作、电气部件故障、超速、超位、控制信息/反馈等数据不正常等问题能够识别、报警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具有设备运行时间统计功能(硬件计时器、软件计时)。警示灯采用红黄绿色灯柱形式。标准函数运动方式:转台在控制系统控制下可以按设定的波形、频率和幅值运动。

1.2组成

三轴仿真转台系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转台台体;

(2)转台控制/功放机柜;

(3)配套电缆。

★1.3驱动方式和台体架构(投标人技术方案须包含本项功能实现的设计方案)

电动驱动,立式UOO架构。

1.4三轴转台技术指标及要求

★1.4.1负载空间(投标人技术方案须包含本项功能实现的设计方案)

负载空间(mm):不小于400mm×400mm×450mm;

承载重量(Kg):不小于35Kg(含安装夹具)。

▲1.4.2机械指标

转台轴线垂直度:不大于±0.005°;

不相交:不大于±0.3mm;

1.4.3安装面要求

安装面精度:≤±2″;

定位面精度:≤±2″;

安装面漏磁:距安装面10mm处不大于0.1mT。

★1.4.4角度范围要求(投标人技术方案须包含本项功能实现的设计方案)

滚转:连续360°;

俯仰:连续360°;

航向:连续360°。

★1.4.5最大角速度要求不小于(投标人技术方案须包含本项功能实现的设计方案)

滚转:400°/s;

俯仰:400°/s;

航向:300°/s。

★1.4.6最大角加速度要求不小于(投标人技术方案须包含本项功能实现的设计方案)

滚转:4000°/ s2;

俯仰:2500°/ s2;

航向:3000°/ s2。

▲1.4.7角度精度要求不大于

滚转:±0.003°;

俯仰:±0.003°;

航向:±0.003°。

▲1.4.8最小平稳速率要求不大于

滚转:±0.003°/s;

俯仰:±0.003°/s;

航向:±0.003°/s。

▲1.4.9频率特性 (双10,0.5°)要求不小于

滚转:12Hz;

俯仰:10Hz;

航向:10Hz。

阶跃信号的时域响应(幅值为1°):超调25%,振荡次数

▲1.4.10导电滑环要求

导电滑环:转台共有用户环道80环,其中:

3A,40环(屏蔽);

3A,30环(双绞屏蔽);

5A,10环(屏蔽);

导电滑环环道间绝缘电阻不小于500MΩ,导电滑环的接触电阻不大于静态≤0.005Ω,动态≤0.01Ω,额定寿命>107r。

1.4.11接口要求

机械接口:转台工作台上具有位置基准的负载安装机械接口。

通讯接口:提供以太网、RS-422/485 以及反射内存网接口,仿真机与转台的

通讯按照甲方给定的通讯协议执行。

电气接口:框架上提供用户负载电气接口,通过滑环引出至设备基座上对应的用户负载电气接口。

(二)控制系统设计要求

控制计算机选用工业控制计算机,其性能指标应能满足整个系统控制、显示及监控要求。为保证系统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同时便于操作和调试,还应满足其他一些功能要求,这些功能主要有:

1.系统控制系统的初始设置:可自动完成各个转动框架的零位校正,各个框架的零位可以自动和手动任意设置;

2.系统控制系统的过程监控:即对系统的角速度、角加速度、控制电压、控制电流等进行实时监控,完成整个系统的自动操作、自动保护等工作;

3.保护或系统应急时,系统应从保护状态平稳、安全地恢复到正常状态。

4.系统具有自检与自校功能;

(三)安全性要求

转台应具有保护措施,不可受外界各种扰动造成设备损坏,或造成对试验人员、产品以及其他设备的危害。三轴仿真转台出现故障时,能手动和自动采取保护措施,并有应急系统保证产品的安全。其主要安全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列:

1.超速保护:转台应有超速保护措施,以免损坏被测试件和飞行转台;

2.过电压和欠电压保护;

3.电流限流保护;

4.电机漏电保护;

5.超载保护(报警);

6.控制误差超差保护;

7.框锁保护:当转台的某一根轴被机械锁定时,控制该轴的驱动源应被自动切断,以免损坏机械台体及控制系统,其他轴可正常运行。

(四)维修性要求

对维修性的具体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1.检测诊断应准确、快速,整个系统具有自检自校功能,故障巡回诊断至模块级,并以计算机屏幕显示及音响报警;

2.尽可能提高系统的互换性和通用性;

3.采用模块化设计、积木式结构,便于拆装;

4.应有完善的防插错措施和识别标志;

5.尽可能提高维修设计能力,实现维修的经济性;

6.应符合维修人机工程要求;

7.维修用的配件和资料配套完整。

(五)可靠性要求

1.设计时采用降额设计方法,尽可能采用成熟技术、标准设备、模块及器件,以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2.转台系统中主要元部件,包括驱动电机、轴承、测角元件、功放、运动控制板卡等,应选用知名厂商的成熟产品,并保证长期可靠性。

3.系统可靠性要求: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应不小于 2000 小时。工作寿命 10 年,一次连续工作时间应不小于 8 小时。

(六)电磁兼容性要求

1.转台应采用屏蔽、接地、隔离等措施,对强弱信号、电源、地线合理布局和设计,避免信号影响、串扰以保证设备正常工作;

2.对易受电磁影响的或能产生强电磁影响的电路应加屏蔽。

3.系统满足惯性器件产品测试的需求,在使用过程中对用户的产品测试不产生电磁影响。

4.按照国标151A 等相关标准进行设计,确保不影响被试产品工作。

(七)使用环境要求

实验室内工作温度:0℃-50℃;

保存温度:-20℃-50℃;

相对湿度:20%-90%RH。

(八)产品验收

1.在设备验收过程中由用户方的技术人员完成本设备的各项操作,投标方的技术人员予以配合,共同完成产品验收工作。

2.产品验收前,投标方根据技术规格和相关要求,以及相关的标准(《惯性技术测试设备主要性能试验方法》)、合同及附件、双方认可的备忘录和协调单、生产厂家的质量证明书、合同中的数量、质量标准、《技术协议》内约定的验收方法,制定设备验收的《验收大纲》,经用户方会签确认后,由用户方和投标方组成验收小组,按检验大纲对产品进行检验;

3.验收分三次进行,包括台体机械结构指标的验收、出厂验收和最终验收;

3.1.台体机械结构指标的验收:主要对回转精度、相交度、轴系垂直度等台体

机械结构指标进行检测与验收,由投标方组织,在投标方生产现场进行,邀请用户方参加,并最终形成《机械结构指标验收报告》

3.2.出厂验收:在投标方生产调试现场进行,在转台生产和调试完成后进行出厂验收,对三轴仿真转台进行全面检测,完成设备所有指标的验收,并形成《出厂验收报告》和《出厂验收备忘录》;

产品出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物资和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出厂验收过程中,乙方可有1次整改机会,若第一次检验未通过,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第二次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若第二次检验仍未通过的,甲方有权取消或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3.最终验收:整套设备在用户方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主要完成系统主要技术指标的验收,形成《用户现场验收报告》。

3.4 交付资料要求

以下资料要求正式打印、规范装订,便于查阅,耐于保存。在设备最终验收完成后,投标方将全部技术资料交付采购单位。纸质 2 份、光盘 2 张。在控制计算机里保存全套资料。制作操作使用铭牌 2 个贴附在操作员附近位置。

1)交付清单(装箱单);

2)方案设计(含软件设计)报告;

3)使用维护说明书及安全操作规程;

4)电气原理图及电气布线图、电气连接图;

5)与用户相关的机械零件图、装配图;

6)随机软件、驱动程序(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和相应工具软件);

7)出厂验收大纲、报告;

8)现场验收大纲、报告;

9)产品合格证;

10)外购件随机件资料汇编;

11)调试大纲;

12)调试记录;

13)研制工作总结报告;

14)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条件准备要求;

15)售后服务承诺书。

(九)技术服务与培训

1.投标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就位与安装,方案设计时出具设备基座安装图,经采购单位确认同意后由采购单位制作设备基础,如有偏差,发生修改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2.设备进入调试阶段时,投标方应及时通知采购单位,在调试过程中做好原始调试记录。

3.投标方负责对用户相关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4.培训达到的效果:正确使用设备,能对设备进行一般故障检测及排查,并正确维护和保养设备;

5.转台系统与采购单位的仿真试验系统进行首次联合调试阶段,如采购方需要和要求,投标方需在试验现场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通

过联合调试后形成《用户现场调试忘录》。

(十)随机附件

1.采购单位使用电缆(含连接器),长度根据采购单位现场确定;

2.投标方提供线缆吊架装置,采购单位负责安装,应在设备就位前安装完毕。

3.工具箱两件(参照或相当于世达、绿林、博世等同档次及以上品牌的产品);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

(八)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注:(一)至(五)条为固定条款,无须提出异议。

五、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递交邮箱:hjhdcgs4@qq.com)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

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助理

电 话:0535-*******187*****608

附件: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


,山东,烟台,0535-

标签: 需求公示 三轴 转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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