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公告

湾沚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公告

经申请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拟对湾沚镇境内以下十宗地进行确权(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序号

申请人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拟登记土地面积(㎡)

备注

1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桃园村村民委员会

湾沚区湾沚镇桃园村

1825.66

教育用地

1825.66

原长岗学校

2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老村村村民委员会

湾沚区湾沚镇老村村

4127.77

机关团体用地

4127.77

原赵桥乡政府

3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石坝村村民委员会

湾沚区湾沚镇石坝村

6494.42

教育用地

6494.42

原石坝小学

4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新丰村村民委员会

湾沚区湾沚镇新丰村

2506.11

教育用地

2506.11

原新丰小学

5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新丰村村民委员会

湾沚区湾沚镇新丰村

4048.62

教育用地

4048.62

原新丰村小学

6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津元村村民委员会

湾沚区湾沚镇津元村

1858.78

教育用地

1858.78

原鲁村小学

7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三元村村民委员会

湾沚区湾沚镇三元村

2209.24

机关团体用地

2209.24

原三元村部

8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杨村村村民委员会

湾沚区湾沚镇杨村村

771.74

工业用地

771.74

原采石厂炸药库

9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杨村村村民委员会

湾沚区湾沚镇杨村村

554.08

工业用地

554.08

原杨村村长山老窑厂办公室

10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百花村村民委员会

湾沚区湾沚镇百花村

1037.65

机关团体用地

1037.65

原百花村委会

如对上述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2023年8月25日前)携相关证明材料至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有异议,我局将依法确定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8409室;

联系电话:0553—*******


附件:宗地图.zip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

2023年7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 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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