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关于2023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2023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西部青年学者”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西部青年学者”项目,重点支持热爱科技,扎根西部地区创新创业,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青年学术技术骨干。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创新发展潜质和团队组织能力,科研方向符合本地区或本单位重点学科布局和发展方向。

  4.申请人应为申报地区所在单位在编职工,且在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5.申请人应与中国科学院所属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6.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至本年1月1日),且在西部地区已连续工作3年(含)以上。

  7.为避免重复申报,请申报单位严格做好项目申报统筹规划,做好项目查重,已受“西部之光”青年学者A类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联合学者等项目资助过的入选者,不能再次申报。

  二、申报材料与时间

  1.《中国科学院“西部青年学者”申请表》(A4纸质及电子版)一式3份。

  2.《2023年“西部之光”项目评审简表》(A3纸质及电子版)一式3份。

  3.身份证及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项目初审时需带原件)。

  4.“在西部地区已连续工作3年(含)以上”的印证材料复印件1份。

  三、申报说明

  1.申请项目的资助经费为21万元,其中,中科院资助每个项目6万元,青海省科技厅对每个项目匹配经费15万元。自筹经费作为项目评审参考,额度不限。

  2.此计划不属于青海省省级科技计划,申请人不受省级项目申报数限制。

  3.如需进一步了解“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请在中国科学院人事局网(政策规章_人才处_人才计划_区域人才计划)中查询。

  四、申报名额及要求

  1.申报数量:经青海省科技厅初审后推荐12项至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参加评审。

  2.申报时间:请各申请人于2023年8月4日前报送申报材料至省科技厅省外国专家局(省政府大院西四楼428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单位:省科技厅省外国专家局

  联 系 人:文怀秀 仁青多杰

  联系电话:0971-******* (兼传真)

  联系邮箱:qh*******@163.com

  附件:1.中国科学院“西部青年学者”申请表.docx

     2.2023年“西部之光”项目评审简表.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才培养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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