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现代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冷链加工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现代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冷链加工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现代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冷链加工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检测批准实施,批准文号为长新发改字[2022]93号。招标人为龙翔(长春)贸易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开行贷款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现代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冷链加工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检测;
2.2项目编号:JLRD-*******;
2.3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15.2万㎡,建筑面积约为19.5万㎡,主要包括新建1座研发中心及展厅,冷库5座,工人公寓1座,恒温仓储库1座,食品加工厂房1座,玉米加工厂房1座,改造智能立体存储库1座,改造常温仓储库1座;
2.4工作内容及范围:冷链加工物流产业园项目研发中心、公寓、冷库、食品加工厂、玉米加工厂、智能立体存储库及常温仓储库所需的全部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等本项目所有的工程质量检测(建筑防雷检测及消防检测除外);
2.5项目地点: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
2.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止;
2.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标准并符合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的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其他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满足项目检测需求,在人员、资金、技术能力、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2020年6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经验及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9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试验检测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所有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并交纳社保;
3.10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7日8时30分至2023年08月0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qq.com),邮件中内容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同时拨打招标公司电话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须备注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3)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由授权代表个人账户汇出,须备注XX项目文件费);
收款账号:
姓名:刘艳芳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支行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8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新区龙湖大路5799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08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8.1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翔(长春)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吉星大厦2107室
联 系 人:温彤
联系电话:199*****00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融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7111号13楼
联 系 人:宋馨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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