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招标招标公告

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招标招标公告

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投资人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人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建设

津沧高速公路全长约54.1公里,起于外环线津静桥,止于九宣闸,是本市“九横六纵六联”高速公路网中一条重要联络线,也是天津中心城区通往河北省南部、山东等地重要的放射线。津沧高速公路自通车以来,由天津天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天津天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运营维护管理。其中,津静桥至津静收费站段,长约5公里,已于2020年底完成快速化改造;津静收费站至九宣闸段(以下简称“既有公路”),全长约49.1公里,收费期将于2024年11月底到期。

本项目改扩建工程起于静王路收费站,止于津冀交界处的原九宣闸收费站,长约27.4公里。现状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3m,设计车速100km/h,桥梁设计荷载为汽超-20,挂-120。本项目改扩建工程拟将现状双向四车道拓宽至双向六车道;改造桥梁12座,其中拆除新建主线桥梁5座、拆除新建支线上跨桥5座、原位拼宽桥梁2座;改造互通立交3处,其中将王官屯互通由部分苜蓿叶式互通立交改造为全互通立交。实施前毕庄收费站改造工程,由改造前的2 进 4出加宽至 3 入 5 出,并对该站进行“云化”智慧升级改造;对工程范围内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进行改造,在重要节点采用全周期BIM设计,提升道路行驶的舒适性、安全性及通行能力。

(2)运营维护管理

①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至九宣闸)段的运营维护管理。

②津沧高速公路(津静收费站至静王路收费站)段范围内,所有收费站、收费系统、通讯系统、监控系统、管理用房的运营维护管理和高速公路车辆救援工作。

③津沧高速公路辅道的设施维护管理。津沧高速公路辅道,起于独流减河桥南桥头,止于唐官屯,全长30.342公里,路基宽9米。作为津沧高速公路的集散通道,维持道路设施现状不变。

(3)投资估算

本项目改扩建工程估算投资约31.59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0.96亿元,最终以批复金额为准,采用特许经营模式(BOT)实施,建设资金由中标社会投资人和所成立的项目公司自行筹措。

(3)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期48个月(具体以投资协议签订之日起算)。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并授予中标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中标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特许经营者”)负责本项目前期工作、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移交等全过程工作,同时获得车辆通行费收费权、广告经营权、服务设施经营权(不含唐官屯服务区)。现行收费期终止后至改扩建工程完成前,改扩建段通行费率为零。改扩建工程建成后,重新核定收费年限、收费标准,通过通行费收入等收回建设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

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并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交通运输部及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取消在全国或天津市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度至2022年度均为盈利,2022年度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财务状况的确定以集团公司(有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企业)的自身的财务状况为准,不含其下属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财务状况。

(5)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即31.59亿元;

(6)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百分之三十五,即11.06亿元。如投标人是集团公司,净资产的确定以集团公司(有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企业)的自身的净资产为准,不含其下属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净资产;

(7)具备一项2013年6月1日以后通车且投资额不低于31亿元或里程不低于27公里的高速公路投资业绩;

(8)具备一项2013年6月1日以后通车的高速公路运营业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以上(1)、(2)、(3)项要求,联合体牵头人符合以上(4)、(5)、(6)项要求,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符合以上(7)、(8)项要求即可。如联合体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联合体各成员在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为0。以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提交联合体各成员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的出资比例、相互关系、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并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现场或网络领取招标文件。①现场领取:在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1618室)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还应携带联合体协议)②网络领取:投标人将现场领取需提交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85*****005@163.com后,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4.2招标文件(含投资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考页)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本项目的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自行前往工程现场进行踏勘。因未自行确认工程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的任何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第二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方网站、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022-********

7.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1618室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022-********


标签: 特许经营项目 改扩建 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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