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显示屏、舞台音箱等招标公告

LED显示屏、舞台音箱等招标公告

LED显示屏、舞台音箱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同市北路梆子剧种传习中心的委托,对LED显示屏、舞台音箱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QX151SX083

二、项目名称:LED显示屏、舞台音箱等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共一包,其中包含: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LED显示屏、舞台音箱等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15日

4、交货地点:大同市北路梆子剧种传习中心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

7、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产品的销售许可范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资金来源及预算额:财政拨款,42万元。

六、报名须携带相关资料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项内容提供仅作为报名要求,不作为报价单位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音箱通过本厂消声室的测试报告,提供消声室相关介绍文件和国家相关机构的检测报告;

(5)提供音响品牌企业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6)提供音箱和功放等主要设备品牌中国知名品牌证书;

(7)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

(8)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请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肆份。)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8日。

(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同市御东新区兴和街168号东泰大厦9层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递交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日9时(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递交文件及招标地点:大同市御东新区兴和街168号东泰大厦9层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同市北路梆子剧种传习中心

联系地址:大同市师校街老一中院内

联系人:陈建东

电话:139*****373

采购代理单位: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大同市御东新区兴和街168号东泰大厦9层

联系人:张晓东

电话:139*****912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音箱 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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