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年巾帼大厦和万通机房搬迁及千兆割接等系统集成服务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年巾帼大厦和万通机房搬迁及千兆割接等系统集成服务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年巾帼大厦和万通机房搬迁及千兆割接等系统集成服务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7-26 15:36:30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7-27 08: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8-02 16:30:00 | ||||||||||||||||||
终止: | 否 |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年巾帼大厦和万通机房搬迁及千兆割接等系统集成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年巾帼大厦和万通机房搬迁及千兆割接等系统集成服务,(招标编号:JSZB-2023-*****),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1、受巾帼大厦机房业主搬离要求,以及万通机房租期已到等原因,经过论证决定在现有两个机房附近分别选取同等级别的机房,对原两处机房进行整体搬迁、业务和设备割接的同时,完成各个业务网的优化工作。 2、为响应集团及省公司的发展战略,完成长春市区及外县宽带小区的网络千兆提升改造,需要对现有小区的设备端口进行改造和割接等其他需求。 上述机房搬迁优化和网络千兆升级改造等的需求,必须通过设备硬件施工配合集成软调服务共同完成。本次采购内容,只针对集成软调服务这部分,不涉及设备硬件施工部分。 1.2招标内容:系统集成服务,包括与线路和设备施工人员配合,完成巾帼大厦45条光缆、万通机房8条光缆,11批次宽带小区不低于7645芯接入光缆(预估量),以及巾帼和万通机房内合计57台各专业设备的割接,包含但不限于相应业务、设备的割接集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不含增值税),其中巾帼大厦和万通机房搬迁及优化集成服务人民币******.00元;千兆割接集成服务人民币******.00元。 1.4合同履约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5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1名,份额100%。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巾帼大厦和万通机房搬迁及优化集成服务最高投标折扣限价97%;千兆割接集成服务最高投标单价限价85.00元/芯(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内均不计取。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0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集成软调服务),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金额和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1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除外)的服务团队。各类人员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4)其余人员为实施人员。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相关证明,如第三方代缴,另须出具委托代理协议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取。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2.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27日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0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3.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2在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招标文件时须上传标书费汇款凭证电子版扫描件。 4.4招标文件费用:不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1日09时0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5.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6.2检测相关费用:不涉及。 7.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20-********/020-********,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A1603室 邮 编:****** 联 系 人:杨小奇 电 话:187*****826 电子邮件:yangxiaoqi.jszbtx@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6日 |
标签: 机房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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