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房屋出租招标公告
闲置房屋出租招标公告
重庆市烟草公司江津分公司
房屋出租招标公告
按重庆市烟草行业闲置房产出租管理办法要求,经江津区局(分公司)研究,拟订近期将对局(分公司)几江城区鞍子街住房、办公室及珞璜、双福等房屋进行公开招标出租,现将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重庆烟草公司江津分公司
二、出租期限:2年。
三、报名须知:
1、报名者须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江津烟草分公司办公室。
四、投标方式:采用公开投标的方式,现场开标。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12月1日下午14:30,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原租房户已交租房保证金可转为投标保证金,不足的补足)。招标单位设立每套房屋的保留价,高于保留价的为有效标,低于保留价的为无效标,以最高报价者为中标者。如果最高报价者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其中有原租赁户的,原租赁户优先;无原租赁户的最高报价者有两人或两人采取第二次竞价,直至决出最高价。
五、开标时间、地点: 2015年12月1日下午14:30,江津烟草分公司新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中标者放弃承租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一年内禁止参加在江津烟草分公司进行的招标活动。
七、中标方式:开标后,高于承租方拟定的保留价的投标人,以价高者中标。
八、中标者不得转租,擅自转租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中标资格,招标方另行组织招标。中标者如为原租赁户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周内在江津烟草分公司办公室与招标方订立书面合同;如中标者为新租户,待原租赁户搬出完善交房手续后,再签定租房合同(合同期从签定之日起算2年)。
九、承租款缴纳方式:承租款分二期支付(每年为一期),签订合同前付清第一期,第二期承租款须在第一期最末月三十日之前付清,否则终止合同,由招标方另行组织招标,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十、水电费、电视、电话、网络、租金税费等均由中标者自负。
十一、房屋按现状出租,出租方不负责改装修补,若房屋要翻修须经江津烟草分公司书面同意,所有翻修费用由承租者负责。
十二、在履行合同期间禁止引进有污染的企业,否则终止合同,一切后果由承包者自负,并赔偿因此带来的全部损失。
十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烟草行业规定,少于三人(单位)参与投标的不得开标,由招标人进行第二次招标,第二次招标仍少于三人投标的,由招标人采用竞争性谈判或直接协议出租方式进行。
重庆市烟草公司江津分公司
2015年11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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