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镇吾江村麻竹园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石鼓镇吾江村麻竹园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麻竹园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麻竹园道路建设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致:泉州市盛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盛航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昌睿建筑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麻竹园道路建设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46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3 年07月26日至2023 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春县湖滨路213号一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08月07日15:3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玖仟元整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以现金的形式(用信封密封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给招标人。未中标,则开标后当场退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弃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8月0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213号二楼开标室。

7.3.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投标。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邮编: ******

电子邮箱:

电话:138*****943,传真:

联系人: 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永春县湖滨路213号,邮编: ******

电子邮箱: zftyqz@163.com

电话: 0595-******** ,传真: 0595-********

联系人: 周先生。



开标地点: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213号二楼开标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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