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心长春基地迁建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

牡丹江中心长春基地迁建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

牡丹江中心长春基地迁建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

【信息时间:2023-07-26 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TXY-2023-030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牡丹江中心长春基地迁建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已由长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以长安组〔2022〕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地质调查局牡丹江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规模:4栋保障性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67平方米)内部装修,以及室外公共区域建设。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建设地项目点: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福源街与景绘路交汇。

2.4招标范围:项目全过程咨询的全部工作,含项目管理、造价及监理。

2.5服务期限:直至项目财务决算完毕。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任一项类似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

3.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咨询工程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其他勘察设计类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等一项或多项国家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配备要求:项目管理人员2人(含资料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职安全员1人;造价咨询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造价人员2人,其他人员若干。(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外埠企业要求: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不能与同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企业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3.10企业监理服务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7 月 27 日8时00分至2023年 8 月 2 日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8 月 21 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会议号码:380 418 079)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地质调查局牡丹江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卧龙街45号

联系人:马超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207号财富领域322B室

联系人:李胜男

电话:0431-********

邮箱:**********@qq.com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

十、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TXY-2023-030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牡丹江中心长春基地迁建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已由长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以长安组〔2022〕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地质调查局牡丹江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规模:4栋保障性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67平方米)内部装修,以及室外公共区域建设。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建设地项目点: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福源街与景绘路交汇。

2.4招标范围:项目全过程咨询的全部工作,含项目管理、造价及监理。

2.5服务期限:直至项目财务决算完毕。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任一项类似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

3.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咨询工程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其他勘察设计类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等一项或多项国家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配备要求:项目管理人员2人(含资料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职安全员1人;造价咨询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造价人员2人,其他人员若干。(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外埠企业要求: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不能与同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企业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3.10企业监理服务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7 月 27 日8时00分至2023年 8 月 2 日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8 月 21 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会议号码:380 418 079)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地质调查局牡丹江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卧龙街45号

联系人:马超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207号财富领域322B室

联系人:李胜男

电话:0431-********

邮箱:**********@qq.com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

十、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标签: 长春基地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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