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分布式多能互补智慧综合能源供应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大学分布式多能互补智慧综合能源供应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大学分布式多能互补智慧综合能源供应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7-26 至 2023-08-03
撰写单位: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李姗姗
(辽宁大学分布式多能互补智慧综合能源供应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大学分布式多能互补智慧综合能源供应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辽宁大学分布式多能互补智慧综合能源供应特许经营权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
采购需求:

辽宁大学分布式多能互补智慧综合能源供应特许经营权项目,以电能进行供暖、供冷、供热水,总规划供暖面积*****.11平方米,供冷面积*****.2平方米,用热水量年均318吨/天(以学校实际用量情况为准),用能方负责缴纳取暖费、制冷费及生活热水热费;服务内容包含热源、生活热水设备及制冷设备、管线、热源站房建设、电力设施等投资建设,负责供热、生活热水、制冷运营维护(含维修、更换)管理等工作。招标工作完成后30日内,由中标的特许经营者出资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采购人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项目设施,提供该项目所需服务。中标人负责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项目建设投资金额,注册资本应按要求及时、分批、足额缴纳。中标后,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项目公司组建方案,组建方案须经招标人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供暖服务开始前项目公司须取得所有能源供能服务相关许可。采购人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服务协议。协议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无偿、不设任何权利负担的移交给采购人。

服务需求响应表

包号:001

包名称:辽宁大学分布式多能互补智慧综合能源供应特许经营权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本项目服务需求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材料

1、项目范围:

采购需求:辽宁大学分布式多能互补智慧综合能源供应特许经营权项目,以电能进行供暖、供冷、供热水,总规划供暖面积*****.11平方米,供冷面积*****.2平方米,用热水量年均318吨/天(以学校实际用量情况为准),用能方负责缴纳取暖费、制冷费及生活热水热费;服务内容包含热源、生活热水设备及供冷设备、管线、热源站房建设、电力设施等投资建设,负责供热、生活热水、制冷运营维护(含维修、更换)管理等工作。

(1)投标人根据建筑规模及供能需求对校园各用热场所提供室内供暖,需一次性投资建设到位。具体包括:游泳馆、体育馆、校医院、快递站、锅炉房。

1.1)学校正常温度标准不低于国家、省、市供热相关标准和规范,达到不低于18℃(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执行),中标人不得降低约定的供暖质量和标准。

1.2)投标人提供的电能供暖核心设备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

(2)投标人对各用热场所供热水系统进行投资建设,日常管理及运营维护(含维修、更换)管理,具体包括:学生生活热水、恒温泳池、淋浴、洗浴热水、食堂洗碗槽等。

2.1)满足校园内学生生活水需求每天20m³(以学校实际用量情况为准)。

2.2)游泳馆热水分为两部分:一是泳池水耗热量,主要包括游泳池水表面蒸发损失的热量、游泳池的池壁、池底传导、管道和净化水设备等损失的热量与补充水加热所需的热量,保证泳池水温为恒温28℃。二是满足泳馆淋浴区域的热水满足日最大耗水量8m³/人/次。

2.3)满足学生洗浴热水采用280m³的水箱进行热水储存。

2.4)满足食堂后勤热水需求为5处独立的洗碗槽使用,每日每处用水量约2m³。

2.5)生活热水提供不少于275天。

(3)投标人根据建筑规模及供能需求对校园各用冷场所提供室内供冷,需一次性投资建设到位。具体包括:体育馆。

3.1)制冷设备仅在学校比赛、开会需使用体育馆时开启,使用时长暂按1年4天设定,一次使用时间不多于8小时,温度不高于26℃。

2、项目地点:辽宁大学蒲河校区。

3、基础参数:

(1)供暖面积

序号

场所

供暖面积(m2)

1

游泳馆

*****.7

2

体育馆

*****.22

3

校医院

1242.5

4

快递站

360

5

锅炉房

3559.71

6

合计

*****.11

(2)热水需求

序号

场所

热水量(t/天)(暂定值)

供水水温(℃)

1

学生生活热水

20.00

不低于100.00

2

恒温泳池

/

28.00

3

淋浴

8.00

不低于55.00

4

洗浴热水

280.00

不低于50.00

5

食堂洗碗槽

10.00

不低于100.00

6

合计

318.00

(3)供冷面积:*****.2平方米。场所为体育馆。

4、服务期限:15年,自供热方向用热方供能开始计算,至第15年后结束。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001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1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特许经营期限为15年(自供热方向用热方供能开始计算,至第15年后结束),项目建设周期约80天。

★2

履约地点:辽宁大学蒲河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

验收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4

付款方式:

供暖服务费:按年支付,合同签订后,供暖前按合同约定支付供暖费。

生活热水服务费:按年支付,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生活热水服务费。

供冷服务费:按年支付,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供冷费。

付款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正规发票。

★6

报价要求:

1.服务费是指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供暖服务、生活热水服务及供冷服务的费用。除约定的供暖服务费、生活热水服务费及供冷服务费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供暖、生活热水服务及供冷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费、电力增容及所发生的如电费、运营维护、人工等其他任何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3.除非另有规定,合同总价已包括执行和完成合同文件所述的本项目不可缺少的工作和责任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文件中有所说明。

4.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涉及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7

其他:

1.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分项项目施工图和方案经采购人会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3.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监理、审计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4.在服务企业进行改造后,要恢复原有设施功能,如路面、绿化、建筑墙体结构等,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项目经营期结束后,提供详尽的项目资料,并对采购人进行免费的培训。

6.学校正常温度标准不低于国家、省、市供热相关标准和规范,达到不低于18℃(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执行),中标人不得降低约定的供暖质量和标准。

7.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设备、附加技术服务等具有先进性、完整性和质量可靠性、安全性。所供设备或设备其中核心组成部分需通过质量技术鉴定,项目实施过程中须向采购人提供第三方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8.项目建设过程中采购人委派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中标人项目建设投资进行审计,最终投资金额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金额为准。如最终审定的投资金额低于投标文件中所报投资金额,两者差额(投标文件中所报投资金额减去最终审定投资金额)在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的年度服务费用扣减。

9.服务改造、运营应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标准及符合相关国家环保标准。

10.特许经营权期限内,如遇国家最新强制环保政策要求,系统及设备需升级改造时,经营方需无偿按照甲方规定时间进行改造升级。改造实施计划需经甲方同意,一切费用由经营方承担。

11.如乙方在项目运营期间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乙方投资的所有设备及附属设施将全部归学校所有。

12.项目移交: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按照当时现状移交给甲方,且要求全部项目设施上未设有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特许经营公司应办妥管理权移交手续,并应配合做好项目运营平稳过渡相关工作。

在特许经营期满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无偿移交项目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对项目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包括:

(1) 项目设施;

(2) 器材和备品备件;

(3) 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

(4) 材料、库存和全部改建设施;

(5) 乙方拥有的实物资产。

上述所有各项应是得到良好维护和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的;以及

(6) 乙方拥有的本项目下的知识产权;

(7) 乙方拥有的实物资产使用权。

(8) 其对场地使用的全部权利;

(9) 符合规范的场地清理和恢复;

(10) 甲方可以合理要求的且此前乙方未曾按照本协议规定交付的运营、维护、修理记录、移交记录、设计图纸和其他资料,以使其能够直接或通过其指定机构继续该项目的运营。

(11)向接收人移交的使用场地的权利。

13. 最后恢复性大修和移交验收 :

在移交日期之前不早于十二(12)个月,乙方应对供暖、供热、供冷设备设施进行一次最后恢复性大修,但此大修应不迟于移交日期六(6)个月之前完成。大修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应于移交日期前十五(15)个月时由移交委员会核准。

最后恢复性大修应包括:

(1) 核查供暖、供热、供冷设备制造厂商的手册提出的标准项目;

(2) 消除实际存在的缺陷;

(3) 检修、探伤、检测及易损易耗件更换等;

(4) 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检修项目。

乙方有义务将甲方合理提出的检修项目列入其最后恢复性大修计划;如果乙方不能根据上述条款进行最后恢复性大修,甲方可以自行进行大修,由乙方承担费用和风险。

14.因乙方原因导致特许经营协议终止,自协议终止事由发生之日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特许经营权;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数额由双方根据损失实际情况确定,无法确定的,可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因评估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评估报告为最终损失定额的依据。

15.采购人与经营方双方制定考核办法,每年采购人对经营方服务标准、运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双方按照《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五条“因供热单位原因自被告知之时起超过二十四小时温度仍未达标的,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至测温达标之日止,按日向用户退还日标准热费两倍的热费,退还热费总额不超过用户当期交纳的热费”执行。以最终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为准。

★8

招标工作完成后30日内,由中标方出资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并领取营业执照。在特许经营期内,采购人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项目设施,提供该项目所需服务。采购人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服务协议。协议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无偿、不设任何权利负担的移交给采购人。
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具体约定如下:
中标人负责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项目建设投资金额,注册资本应按要求及时、分批、足额缴纳。中标后,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项目公司组建方案,组建方案须经招标人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供暖服务开始前项目公司须取得所有能源供能服务相关许可。

中标后中标人需通过验资、银行或国企授信等方式向招标人提供资金实力证明。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特许经营期限为15年(自供热方向用热方供能开始计算,至第15年后结束),项目建设周期约8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选择以电能为能源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洁能源供应(供暖、热水、供冷)。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6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8月03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1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文件,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或以加密形式发送至邮箱syhygs@163.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2.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0.00元/年,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00.00元/年
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文件,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或以加密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yhygs@163.com。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大学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syhygs@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旭、张芳、李姗姗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多能互补 经营权 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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