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026年海南公司车辆租赁年度服务”项目供应商资源公开征集公示
“2023年-2026年海南公司车辆租赁年度服务”项目供应商资源公开征集公示
“2023年-2026年海南公司车辆租赁年度服务”项目供应商资源公开征集公示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有限公司计划于近期对“2023年-2026年海南公司车辆租赁年度服务”进行采购。诚邀具备相关能力及业绩的国内优秀供应商,与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有限公司接洽联络。现将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述
2023年-2026年海南公司车辆租赁年度服务,本招标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各标段对供应商要求不同,供应商自行选择参与,可兼投兼中。
1. 标段一:2023年-2026年海南公司车辆租赁年度服务(湿租)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在海南区域提供固定车辆租赁和临时车辆租赁服务,租赁方式为湿租,提供车辆和驾驶司机。①固定租用车辆的车型需求为油车(商务车、中巴车、皮卡车、越野车、面包车)和新能源车(商务车、中巴车、大巴车、小轿车),油车要求新车和年限3年以内车辆,新能源仅要求新车,以上车辆均须为海南牌照、为投标人或其控股企业的自有车辆。②临时租用车辆的车型要求为小轿车、皮卡车、商务车、越野车、中巴车、大巴车。要求年限3年以内,海南牌照,车辆必须为投标人或其控股企业的自有车辆。
2. 标段二:2023年-2026年海南公司车辆租赁年度服务(干租)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在海南区域提供固定车辆租赁,租赁方式为干租,仅提供车辆。车型要求为油车(商务车、中巴车、皮卡车)和新能源车(商务车、中巴车)油车要求新车和年限3年以内车辆,新能源仅要求新车,以上车辆均须为海南牌照、为投标人或其控股企业的自有车辆。
3. 标段三:海南公司湛江临时车辆服务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在湛江区域提供湛江南油基地-海安/北港/徐闻港的固定线路临时车辆租赁服务及湛江市内或者跨省市的非固定线路临时车辆租赁服务,租赁方式为湿租,提供车辆和驾驶司机。车型要求:大巴车、中巴车、商务车,要求年限5年内,车辆必须为投标人或其控股企业的自有车辆。
二、各标段对供应商的特别要求
(一)标段一对供应商的要求
1、★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公示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供应商应至少具有车型为商务、中巴和皮卡车的湿租服务业绩合计不少于11辆车。业绩要求如下:
1)合同类型:湿租(提供租赁车辆和驾驶员)
2)车型:商务、中巴和皮卡车。每款车型至少有1辆,合计不少于11辆车。
供应商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
合同至少提供封面(如有)、信息页(体现合同期限、服务内容、服务地点、合同金额、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每项业绩合同需提供已完成订单的验收证明材料(材料应体现工作量、双方签字或签章,材料形式不限)。同一个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计为1个有效业绩。
供应商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的期限、服务内容、服务地点、合同金额、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工作量、双方签字或签章,均视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
3、★自有车辆要求:供应商应至少具有11辆自有车辆。车辆要求如下:
1)车辆应为供应商所有或其控股企业所有(以行驶证内所有人为准)
2)车辆类型:7座商务车、17-20座中巴车。每款车型至少有1辆,合计不少于11辆车。
3)车辆年限:5年以内车辆(年限时间从行驶证内注册时间为准)。
4)车牌要求:海南牌照。
5)投保要求:车辆已投保,保险险种至少包含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以上要求供应商须提供:
1)至少11辆自有车辆证明,证明材料应包括车辆照片、机动车行驶证、投保证明等。
2)使用控股企业车辆的,供应商应提供控股证明材料。
4、★自有人员要求:供应商应至少具有4名自有司机。司机要求如下:
1)证件要求:司机应具有有效驾照、5年以上的驾龄(驾龄从取证时间起算)
2)年龄要求:须在50岁以下
3)人事关系:司机与供应商之间应至少具有1年及以上劳动关系及社保缴纳证明。
以上要求供应商须提供:
1)至少4名自有司机的身份证、有效驾照。
2)司机与供应商之间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1年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二)标段二对供应商的要求
1、★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公示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供应商应至少具有车型为商务和中巴车的干租服务业绩合计不少于3辆车。业绩要求如下:
1)合同类型:干租(提供租赁车辆)
2)车型:商务车和中巴车。每款车型至少有1辆,合计不少于3辆车。
供应商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
合同至少提供封面(如有)、信息页(体现合同期限、服务内容、服务地点、合同金额、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每项业绩合同需提供已完成订单的验收证明材料(材料应体现工作量、双方签字或签章,材料形式不限)。同一个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计为1个有效业绩。
供应商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的期限、服务内容、服务地点、合同金额、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工作量、双方签字或签章,均视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
3、★自有车辆要求:供应商应至少具有3辆自有车辆。车辆要求如下:
1)车辆应为供应商所有或其控股企业所有(以行驶证内所有人为准)
2)车辆类型:7座商务车、17-20座中巴车。每款车型至少有1辆,合计不少于3辆车。
3)车辆年限:5年以内车辆(年限时间从行驶证内注册时间为准)。
4)车牌要求:海南牌照。
5)投保要求:车辆已投保,保险险种至少包含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以上要求供应商须提供:
1)至少3辆自有车辆证明,证明材料应包括车辆照片、机动车行驶证、投保证明等。
2)使用控股企业车辆的,供应商应提供控股证明材料。
(三)标段三对供应商的要求
1、★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公示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供应商应至少具有2项期限不低于6个月的大巴车或者中巴车租赁服务合同业绩。(年度合同需提供订单或财务结算单或完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业绩要求如下:
1)合同类型:车辆租赁(包含租赁车辆和驾驶员)
2)车型:大巴车或者中巴车。
3)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6个月。
供应商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
合同至少提供封面(如有)、信息页(体现合同期限、服务内容、服务地点、合同金额、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每项业绩合同需提供已完成订单的验收证明材料(材料应体现工作量、双方签字或签章,材料形式不限)。同一个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计为1个有效业绩。
供应商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的期限、服务内容、服务地点、合同金额、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工作量、双方签字或签章,均视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
3、★自有车辆要求:至少具有3辆自有车辆(车型应为大巴车或中巴车)。车辆要求如下:
1)车辆应为供应商所有或其控股企业所有(以行驶证内所有人为准)
2)车辆类型:31座以上大巴车、16-23座中巴车。每款车型至少有1辆,合计不少于3辆车。
3)年限要求:5年以内车辆(年限时间从行驶证内注册时间为准)。
4)投保要求:车辆已投保,保险险种至少包含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以上要求供应商须提供:
1)至少3辆自有车辆证明,证明材料应包括车辆照片、机动车行驶证、投保证明等。
2)使用控股企业车辆的,供应商应提供控股证明材料。
4、★自有人员要求:至少具有2名自有司机。司机要求如下:
1)证件要求:司机应具有有效驾照、5年以上的驾龄(驾龄从取证时间起算)
2)年龄要求:须在50岁以下
3)人事关系:司机与供应商之间应至少具有1年及以上劳动关系。
以上要求供应商须提供:
1)至少2名自有司机的身份证、有效驾照。
2)司机与供应商之间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和1年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三、各标段对供应商的共性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较好的商业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政府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 ★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 ★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4)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等情形;
5) ★近五年内被责令整顿、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6) ★近五年内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合同诈骗行为,或存在需要对重大质量问题承担质量事故责任的情形;
7) ★过去三年内,因自身原因发生影响生产经营的诉讼或仲裁情况,或存在对自身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的未结诉讼或仲裁。
8) ★存在《关于禁止领导人员亲属、离退休人员利用中国海油资源谋利的规定》或《中国海油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处罚管理暂行规定》管控情形;
9) ★过去三年内,投标人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需将查询结果的所有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并加盖公司公章);
10)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需将查询结果的所有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并加盖公司公章)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需将查询结果的所有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投标人弄虚作假和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形。
四、供应商需填写提交《供应商投标意向确认书》,格式详见附件2。
五、供应商需填写提交《供应商响应关键信息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3/4/5。
六、项目联系人
商务联系人:凌绮媚 技术联系人:李珍
电 话:0759-******* 电 话:0898-********
邮箱:ex_lingqm@cnooc.com.cn 邮 箱:ex_lizhen5@cnooc.com.cn
如有意向,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联系人接洽,并在5个工作日内把附件2、附件3/4/5(请按标段选择提供)发送至商务联系人邮箱ex_lingqm@cnooc.com.cn 。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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