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松雅湖生态新城发展中心长沙县松雅湖湿地公园事务中心:松雅湖滨湖路与东四线人行入口改造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县松雅湖生态新城发展中心长沙县松雅湖湿地公园事务中心:松雅湖滨湖路与东四线人行入口改造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一、项目实施要求:
1、工期:90 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
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二、技术方案内容:
1、施工计划与技术措施
2、工程进度计划
3、人员配备计划
4、设备配备计划
5、材料配备计划
6、组织协调计划
7、采购人其他要求(如有)
三、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情况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体要求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四、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图纸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图纸详见附件。
二、相关标准:1.材料(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材料(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材料(产品)在施工地点三方联合签收前的保管和相应的费用。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安装
2.1 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2.2 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3.履约验收
3.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 号)要求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三、技术规格: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1日
2.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
3.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
五、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 号)要求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县松雅湖生态新城发展中心
1.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可按月实际进度的3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30%;竣工验收满一年,且投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30%,即付至60%;剩余40%部分应结合合同及县内文件政策规定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
2、合同
2.1合同条款详见本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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