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城二号矿井二期建设项目南区+520主副水仓第一标段工程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城二号矿井二期建设项目南区+520主副水仓第一标段工程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二号矿井(二期)建设项目南区+520主副水仓(第一标段)工程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城二号矿井(二期)建设项目南区+520主副水仓(第一标段)工程劳务分包(fz-202*****172528)已具备施工条件。项目业主为内蒙古福城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采购范围: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城二号矿井(二期)建设项目南区+520主副水仓(第一标段)工程劳务分包;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规模:设计长度约 668.5m,本次拟分包176.1m,采用喷、锚索网喷+锚网喷联合支护,断面形状为半圆拱形(以发包人确定的工程验收证书中的工程量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258天。
3.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法人资格: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企业(不分类别等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或矿山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及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完成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能力。
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新矿集团公司或华新建工内部列入限制来往名单的企业,具有同类矿山工程施工经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次采购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业绩要求:相同或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3日9:00(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提交的方式:响应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能源集团投标管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视频教学详见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
5.3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上传前请仔细阅读投标知情书,上传完成后生成的回执将作为响应文件成功上传的唯一证明。
5.4响应文件解密方式为集中解密。
5.5响应供应商须在开启时间安排人员跟踪开启情况,及时处理开启过程中产生的澄清等问题,如无法取得联系,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6.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新泰市新汶办事处汶中路48号
联 系 人: 敖工、 刘工
电 话: 152*****803、133*****549
2023 年7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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