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第四批名单的公示
关于嘉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第四批名单的公示
根据《嘉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嘉水〔2019〕47号)有关规定,在项目法人申报、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平时考核和集中评审。根据程序要求,现对拟评为“嘉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海宁市洛塘河圩区整治项目施工3标及机电设备与金属结构制作(采购)安装2标、湖嘉申航道嘉兴段二期工程圩区设施改建工程(水利补偿项目)秀洲区王江泾段(一标段)、平湖市林埭镇新皇圩区工程、南湖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桐乡市沙渚塘水系(濮院港)综合整治四期项目北沙渚塘段提升工程、南湖区新丰镇工业园区、城镇建设区内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六个项目予以公示,各有关单位、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天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嘉兴市水利局。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投诉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电话、传真:0573-********
地址:嘉兴市吉水路303号301室
邮编:******
嘉兴市水利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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