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招标公告
消防器材招标公告
大同市城区公安消防大队所需消防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同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大同市城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该单位所需消防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同市城区公安消防大队所需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QZC-******* 三、采购概况: 1、采购内容:
2、预算金额:壹佰肆拾伍万元整(¥*******.00元)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30日历天 4、交货地点:大同市城区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或经厂家授权的供货商,经销商所供产品必须是其营业执照销售范围之内的产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须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 7、具有效期内的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或其他有关产品质量检测证明; 8、投标人须为投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商或合法经销商;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银行开户许可证; 7、所投货物的生产许可证或制造商授权许可证; 8、消防防护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 9、灭火器材、救生器材的国家认证证书; 10、企业社会保险证原件; 11.被授权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前三个月内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不需提供)。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11月12日— 20 15年 11月18日的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大同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大同市城区永泰南路386号大同市城区财税综合楼二层211室)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12月 3日9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同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大同市城区永泰南路386号大同市城区财税综合楼三层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 12月3 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大同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大同市城区永泰南路386号大同市城区财税综合楼三层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同市城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188*****188 采购代理机构:大同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田女士、晋先生 电话:****-******* 大同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2日 |
标签: 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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