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感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发放感城镇入学村海上风电集控中心进场道路项目征收各项补偿费的通告

东方市感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发放感城镇入学村海上风电集控中心进场道路项目征收各项补偿费的通告

东方市感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发放感城镇入学村海上风电集控中心进场道路项目

征收各项补偿费的通告


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感城镇入学村海上风电集控中心进场道路项目用地的批复》(东府函〔2023〕91 号)、《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感城镇入学村海上风电集控中心进场道路项目用地土地征收方案的公告》(东府函﹝2023﹞92号)要求,征收感城镇入学村集体土地25.0857亩,坟墓26座。各项补偿标准如下:

一、根据《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补偿青苗费,青苗补偿费为壹拾柒万零柒佰玖拾肆元零壹分(¥170,794.01)。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评估公司的评估价进行补偿,补偿费为壹拾肆万零捌拾元柒角伍分(¥140,080.75)。

三、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范围内的坟墓搬迁补偿标准的通知》(东府办﹝2020﹞20号),补偿坟墓搬迁费,按2800元/座(土坟、砖坟、豪华坟墓均为2800元/座)进行补偿,26座坟墓共计补偿玖万贰仟肆佰元整(¥92,400.00)。

凡对以上征地权属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材料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送至我镇人民武装部办公室,逾期未提出异议,我镇将按规定为征收的土地、青苗发放补偿费。



东方市感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场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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