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建男生公寓楼工程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建男生公寓楼工程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建男生公寓楼工程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建男生公寓楼工程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建男生公寓楼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38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国家、自治区专项资金及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宁鹏程飞招(工)【2023】第013号;

建设地点:银川市苏银产业园,唐和路、瀚海路交叉口以南,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生活区内;

建设规模:新建男生公寓楼建筑面积5097㎡,公共浴室建筑面积1003㎡。室外配套工程:广场砖铺装1300㎡,绿化2100㎡,沥青硬化道路1400㎡,混凝土化粪池50m3,水、暖、电外线工程等。

招标范围:一标段:对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完成本项目的节能评价报告编制及报批工作;完成本项目投资绩效评估报告的编制;完成本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备案工作;

二标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的编制、水土保持验收;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制;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并取得取水许可证(如需要)。

服务期限:

一标段:报告编制期限为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

二标段:报告编制期限为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监测及验收时间以合同约定及工程实际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qq.com)并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放至投标人邮箱。

4.2各投标人开标前,及时查看网站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81609时30分,招标人自2023081609时0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241号永康巷与文化东街交叉路口东北角)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47号

联系人:柴瑞

电 话:0951-*******

招标代理: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30号百盛王朝大厦10楼

联 系 人:陈瑞、王立娴 张丽

联系电话:0951-*******

2023年7月26日

标签: 新建男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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