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搭建及相关设备租赁服务招标公告第1包
舞台搭建及相关设备租赁服务招标公告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舞台搭建及相关设备租赁服务
二、项目编号: 2023-VQ01-F1058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及品种名称 | 质量技术 | 计量 | 采购 | 使用次数 | 备注 |
(一) | 设备租赁 | |||||
1 | LED 摇头染色灯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80 | 8 | |
2 | LED 摇头大蜂眼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3 | 8 | |
3 | 三合一光束灯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30 | 8 | |
4 | LED 矩阵灯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78 | 8 | |
5 | 灯光控台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2 | 8 | |
6 | 灯光控台信号处理器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2 | 8 | |
7 | 主舞台主屏(户外) | 详见技术要求 | 平方米 | 60 | 4 | |
8 | 主舞台侧屏 | 详见技术要求 | 平方米 | 40.5 | 8 | |
9 | 主舞台后部屏 | 详见技术要求 | 平方米 | 25 | 8 | |
10 | 讲述区开合屏 | 详见技术要求 | 平方米 | 31.5 | 8 | |
11 | 讲述区侧屏(户外) | 详见技术要求 | 平方米 | 36 | 4 | |
12 | 吊装屏 | 详见技术要求 | 平方米 | 24 | 8 | |
13 | 舞台立面屏 | 详见技术要求 | 平方米 | 12 | 8 | |
14 | 舞台地面屏 | 详见技术要求 | 平方米 | 79.5 | 8 | |
15 | 多媒体控制系统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 | 8 | |
(二) | 舞台搭建及舞美制作 | |||||
1 | 主舞台背架 | 详见技术要求 | 平方米 | 100 | 8 | |
2 | 地面舞台 | 详见技术要求 | 平方米 | 184.5 | 8 | |
3 | 侧面屏幕结构 | 详见技术要求 | 平方米 | 108 | 8 | |
4 | 吊装屏幕结构 | 详见技术要求 | 平方米 | 24 | 8 | |
5 | 舞台面层/舞台板 | 详见技术要求 | 平方米 | 75 | 8 | |
6 | 台阶 | 详见技术要求 | 平方米 | 16 | 8 | |
7 | 观众坐席 | 详见技术要求 | 个 | 120 | 8 | |
8 | 星空幕 | 详见技术要求 | 平方米 | 208 | 8 | |
9 | 灯箱 | 详见技术要求 | 个 | 7 | 8 | |
10 | 舞台地毡及黑色幕布 | 详见技术要求 | 平方米 | 100 | 8 | |
11 | 吊装葫芦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8 | 8 | |
12 | LED侧幕电动车台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3 | 8 | |
13 | 其它机动性场景需求 | 详见技术要求 | 项 | 1 | 8 | |
14 | 运输、装卸 | 详见技术要求 | 项 | 1 | 8 | |
15 | 维保及人员差旅等 | 详见技术要求 | 项 | 1 | 8 | |
16 | 录制保障 | 详见技术要求 | 项 | 1 | 8 | |
17 | 二次设计以及改景制作 | 详见技术要求 | 项 | 1 | 2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360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六)具备专业舞台音视频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专业舞台灯光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专业舞台设计制作工程甲级资质。
(七)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线上申领:申领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8月1日(截至1日16:00;以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无效报名)。
(二)申领地点:电子邮箱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模板详见附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6.专业舞台音视频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专业舞台灯光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专业舞台设计制作工程甲级资质;
7.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供应商登记表。
网上发送。本项目采取网上申领方式。按照网上递交报名材料、核对报名材料、发出采购文件的程序进行。具体流程: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jcgz163@163.com(请勿多次重复发送):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2.核对报名材料。每日17:00前提交的材料,一般在当日内核对完毕(节假日除外),并以邮件形式告知结果,请勿重复发送邮件或电询结果(17:00后提交且在第三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联系发放人)。
3.发出采购文件。报名材料核对通过后,将通过邮箱直接发出采购文件电子版至提交报名材料邮箱。核对未通过的,将以邮件形式通过原渠道通知不合格情况,供应商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五)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说明: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以上仅作为发放采购文件的依据,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资格有效性将由评审现场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判定。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8月22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大厦开标室一。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8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大厦开标室一。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助理
办公电话:010-********、010-*****126
传 真:010-*****169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一号海运仓大厦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助理
办公电话:010-*****021
采购机构: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采购服务站
2023年7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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