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除四害专业化服务外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23年除四害专业化服务外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2023年除四害专业化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单位: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
目 录
竞争性磋商公告
前附表
第一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二、磋商文件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磋商和评审
六、授予合同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磋商原则及评审办法
第四章 合同
第五章 附件
第六章 专家评分索引表
注:本磋商文件中部分加“▲”的条款,为磋商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磋商供应商注意,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否则,因误读、漏读磋商文件而导致的不利于磋商供应商的相关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2023年除四害专业化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内容 | 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备注 |
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2023年除四害专业化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 |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 *****元/年 | 2年,自2023年8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止。 |
四、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五、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及磋商公告时间:
1、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2日止(每天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地点: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招标代理部。
3、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购买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购买,但该投标人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其“质疑时效期间”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算。
六、购买磋商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相关资料需加盖公章: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qq.com并联系151*****554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3年8月7日14时3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丹溪路1389号)一楼会议室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八、磋商保证金:无须缴纳。
九、磋商开始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会议将于2023年8月7日14时30分在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丹溪路1389号)一楼会议室开标举行,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十、公告地址:金华市产权交易网( 网址:http:www.jhcqjy.com/ )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9-******** 137*****821
地址:金华市丹溪路1389号市场发展集团二楼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继豪 联系电话:0579-********
地 址; 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2023年除四害专业化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 |
2. | 采购内容 | 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2023年除四害专业化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 |
3. | 磋商供应商 资格要求 | 详见磋商公告 |
4. | 服务期限 | 2年,自2023年8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止。 |
5.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6.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7.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8. | 报价货币 | 人民币 |
9. | 报价语言 | 中文 |
10.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4份 |
1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
12.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13. | 密封、装订要求 | 磋商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按规定包装密封,封口处应有磋商供应商公章。如磋商响应文件未密封,则不予受理。 |
14. | 磋商样品 | □需要 √不需要 |
15. | 履约担保 | □不需要 √需要:向采购人缴纳壹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应按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需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
16. | 磋商截止时间 | 2023年8月7日14时30分 |
17.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 2023年8月7日14时30分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丹溪路1389号)一楼会议室开标 |
18. | 磋商开始时间 磋商地点 | 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8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丹溪路1389号)一楼会议室开标 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仪式,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磋商会议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未参加开标: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 (2)授权代表未提供本项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提供本项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的;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开标时未到开标现场的。 |
19. | 磋商程序 | (1)宣布竞争性磋商纪律; (2)公布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磋商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与会人员姓名; (4)介绍竞争性磋商步骤; (5)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员或磋商供应商推选的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6)开标顺序:磋商供应商送达磋商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 (7)评审小组审阅磋商响应文件; (8)评审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磋商并确定最终方案; (9)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10)评审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11)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2)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
20.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评审小组由采购人委托代理公司自行组建(3人及以上单数) |
21. | 解释权 |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磋商供应商须知、评定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第一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次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组织和实施。
2、合格磋商供应商
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相关规定,响应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并经磋商小组资格审查通过进入磋商程序的供应商。
3、磋商供应商代表
指全权代表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
4、磋商费用
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本项目公证费(如有)由中标单位支付,该费用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不得单列。
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等形式支付人民币3000元采购代理服务费。
二、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竞争性磋商公告
前附表
第一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二、磋商文件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磋商和评审
六、授予合同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磋商原则及评审办法
第四章 合同
第五章 附件
第六章 专家评分索引表
第七章 成交供应商公告内容
2、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供应商必须在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文件答疑与澄清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澄清。逾期不得再对磋商文件内容提出质疑,并视为对磋商文件内容认可。对于磋商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人解释为准。
3、磋商文件的修改
(1)在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能发布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的信息,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同时视情作出是否延长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决定。
(2)磋商供应商收到澄清和修改的补充文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补充文件。
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需按照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的要求参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磋商供应商应保证所有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磋商的。如发现磋商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磋商响应文件由技术商务标、价格标两部分组成。
1、技术商务标: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单位情况(格式自拟);
(3)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针对本项目拟派的人员汇总表,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拟排技术人员相关情况(须需提供相关证书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两个月社保缴纳清单复印件);
(6)针对各市场特点和难点分析;
(7)技术服务方案;
(8)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
(9)针对本项目工作所需的设备、药物投入情况;
(10)售后服务;
(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12)评分标准中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3)专家评分索引表
2、价格标包括:
(1)磋商函(附件7);
(2)磋商报价一览表(附件8);
(四)磋商报价
1、磋商报价是指磋商供应商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磋商供应商的费用,以及成交磋商供应商应支付本项目各项服务内容的各种费用,应包括服务、所有人员工资、奖金、节日加班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服装、专用机械、工具、各种杀虫鼠剂、采购代理服务费、各种税费等履行合同的全部费用,并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供应商应结合市场行情,自行综合考虑后竞报磋商报价。
2、磋商供应商必须按第五章附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的内容要求填写磋商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所有报价均采用人民币的形式报价。
4、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
5、采购人只要求一个报价是为了方便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为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供应商报价的费用中。
6、《磋商报价一览表》中的初次报价仅为参考报价,供双方磋商时参考。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须经磋商后二次报价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中确认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五)磋商保证金:无需缴纳。
(六)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将视为非实质性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相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磋商供应商须根据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按磋商响应文件构成顺序装订成册。每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格式见附件10),正、副本应保持一致,若正、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并有可能导致磋商小组对其作出不利于磋商供应商的评定意见与结果。
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3、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授权代表在修改和增删处签字或盖单位章。
4、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应按技术商务标和价格标两部分单独密封封装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磋商响应文件名称(技术商务标、价格标)、磋商项目名称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1)。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磋商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当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采购人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磋商地点接受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签到,若为委托代理人的则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额外单独提交),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须单独提交)。提供的资料不全或逾期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磋商供应商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并送达采购人,但不得影响磋商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期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拒收:
(1)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2)磋商响应文件未密封或未装订或包装严重破损的;
(3)未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的。
五、磋商和评审
1、磋商小组
(1)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磋商期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采购单位可要求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递交。
2、磋商过程的保密性
(1)磋商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权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磋商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
(2)如果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施加影响,将被拒绝参加磋商。
(3)在磋商期间,采购人将通过指定的联络人与磋商供应商进行联系。
3、竞争性磋商原则及评审办法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原则及评审办法》。
4、磋商程序
(1)磋商会议由采购人(或代理单位)主持,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开始。
(2)介绍参加磋商会议的人员名单。
(3)宣布磋商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检验磋商响应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5)工作人员按各磋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送达顺序的逆顺序当众启封磋商响应文件外包装,清点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
(6)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根据磋商第三部分《磋商原则及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分细则进行打分,评审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的磋商供应商名单、无效的原因。
(7)经磋商小组评审通过的磋商供应商抽号确定磋商顺序。经磋商小组评定为无效的磋商响应文件,其磋商供应商不再参加磋商顺序抽号。
(8)磋商小组按序分别与合格的供应商就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进行逐家磋商。
(9)全部磋商结束后,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一次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
(10)磋商小组汇总计算各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11)采购代理人做好磋商记录,磋商供应商代表对记录进行当场核对,签字确认;并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磋商供应商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磋商过程。
(12)磋商会议结束。
5、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
(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报价中按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其他供应商成交候选资格依此类退(如有效供应商超过三家,原则上推荐三家)。若综合得分相同的,以商务资信技术标高者优先,如均相同时,由磋商小组讨论确定。
(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行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6、采购人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报价成交。
六、授予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采购人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不退还磋商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3、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4、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履约保证金在所有服务完成后无相应违约无息退还,反之则扣除相应费用。
▲(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或者终止磋商重新采购,依次类推。
(3)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报价修改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磋商供应商和磋商小组双方签字的询标记录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4)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时,以违约处理,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简介
(一)服务范围:金华新农贸市场整体区域(包括负一层),面积约*****m2,位于金华市双龙南街1566号;金华市四牌楼市场整体区域,面积约1600m2,位于金华市胜利街205号;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食堂,面积约100m2,位于金华市丹溪路1389号。浙中粮油交易中心,面积约*****m2,位于金华市金粮街街333号。金华市兰溪门菜市场整体区域,位于金华市八一北街366号府上街路口,面积约6000m2
(二)服务内容:
1、新农贸市场、兰溪门市场、四牌楼市场(包括市场内摊位楼道屋顶、遮雨挡板、车库车棚、地下室、电缆桥架、窨井、绿地花坛、垃圾收集点等)范围及市场发展集团食堂内的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的预防控制工作;浙中粮油交易中心月台、仓库、沿街店面房内老鼠防治工作。
2、突发事件环境消杀工作。
3、各级爱卫办组织的市场除四害活动。。
(三)防治标准:
1灭蟑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15平方米标准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软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5%
2灭鼠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的滑石粉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迹的房间不超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3)浙中粮油交易中心设置毒饵站、巡检、定点灭鼠,鼠患现状基本改善。
3 灭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15平方米标准房间不超过1%,其他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间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滋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4灭蚊标准
(1)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以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服务区域内大中型水体中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倍添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惑成虫数不超过1只。
(四)作业频次:新农贸市场、兰溪门市场、四牌楼市场和机关食堂根据虫害繁殖情况,高峰期即每年5月至10月,每月安排全面有害生物清除活动不少于4次,每年11月至次年4月,每月安排全面有害生物清除活动不少于2次,临时服务随叫随到。浙中粮油交易中心每年6月至10月,每月安排全面有害生物清除活动不少于2次,每年11月至次年5月,每月安排全面有害生物清除活动不少于1次。
第三章 磋商原则及评审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本次磋商实际需求,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特制定制定以下磋商办法。
一、总 则
磋商工作遵循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确保工作质量、工作期限,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采购工作的进行,如有发现,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资信技术、商务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分析评价,编制磋商报告。
2、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磋商供应商,对所有磋商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磋商资格,并不再返还磋商保证金。
4、在磋商过和中,磋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磋商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不得参加影响磋商的任何活动。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5、采购人不向磋商供应商解释落选候选供应商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二、磋商组织
磋商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过程由相关部门指导监督。
三、磋商评审
1、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资格进行审查;然后对合格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标进行评审;技术商务标评审得分情况在开启最终价格标后公布。本次磋商分为三个阶段。
2、第一阶段:磋商小组首先评审各磋商供应商的资格和磋商文件响应性,确定入围磋商供应商。若磋商小组认为其不具备,即中止该磋商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
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评审完毕后,如合格供应商为2家,根据《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磋商小组可以根据评审情况作出继续进行竞争性磋商的决定。
3、第二阶段:与各入围供应商进行磋商。经磋商小组评审通过的磋商供应商抽号确定磋商顺序。经磋商小组评定为无效的磋商响应文件,其磋商供应商不再参加磋商顺序抽号。磋商小组按序分别与合格的供应商就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进行逐家磋商。经磋商有改变实质性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第三阶段: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最后确定的采购需求、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依据最终报价计算各磋商供应商报价得分。
5、无效响应文件或终止磋商采购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文件:
1)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全的;
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4)磋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填写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5)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项目工期、质保期、付款方式等内容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6)供应商初次报价、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7)同一供应商报价具有选择性的(即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8)磋商报价中有算术错误,供应商拒绝修正或确认的;
9)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有串标、围标情形的;
10)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作无效文件处理或被拒绝的条款;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条款。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或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符合《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可以继续进行磋商的情况除外]。
6、问题澄清和错误修正
(1)问题澄清:对于磋商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错误修正:
1)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四、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磋商办法
本磋商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技术商务标50分,价格标50分。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候选供应商。
(二)评分标准
1、技术商务分的评定(50分)
各磋商小组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判,每人一张评分计算票,并记名。磋商响应文件各项评分内容由磋商小组成员各自评分。各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合计的算术平均值为各供应商技术商务分得分(评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小数,最终结果小数点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技术商务标得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 / 磋商小组人数
技术商务分评审内容及标准(50分),由磋商小组在规定的分值内打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分) |
1 | 企业资质 | 投标单位具有浙江省除四害科技协会颁发的省有害生物防制一级资质等级证书的得6分;具有省有害生物防制二级资质等级证书的得4分;具有省有害生物防制三级资质等级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 6 |
2 | 业绩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每个得2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 6 |
3 | 项目现场负责人情况 | 为确保服务质量及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实际操作能力的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以来,参加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个人一等奖的,得5分;获得个人二等奖的,得3分;获得个人三等奖的,得1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两个月的社保缴纳清单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5 |
4 | 岗位员工配置计划 | 拟派项目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人,具有有效期内病媒生物防制从业资格证或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培训证每1人得1分,最高得5分,没有不得分。(以上需提供相关证书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两个月社保缴纳清单复印件) | 5 |
5 | 针对各市场特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 | 根据对各市场的运行特点和难点分析的准确性及解决措施的科学性进行比较,酌情打分。0-6分 | 6 |
6 | 项目实施方案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提供服务方案,由评委根据方案的管理程序、工作计划、流程等的完整性合理性横向对比,较好的10-7分,良好的6.9-4分,一般的3.9-0分。 | 10 |
7 | 服务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 根据企业服务组织机构设置,运作流程,应急措施是否科学、合理、高效,酌情打分。0-5分 | 5 |
8 | 拟投入设备、药物情况 | 作业必需配备设备(作业车、喷雾器等)、投入药物情况,酌情打分。0-5分 | 5 |
9 | 售后服务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从措施的合理情况、全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酌情打分。0-2分 | 2 |
合计 | 50 |
2、价格标评分(50分)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A、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数)。
B、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5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的扣0.1分,即商务标得分=5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1;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的扣0.2分,即商务标得分=5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2;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预算金额),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成交原则
1.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成交”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经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成交候选供应商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四、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1.评分是磋商采购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评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分原则,公正、公平、客观地对待所有响应供应商。
2.在磋商谈判期间,响应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人员询问评分情况,不得进行在影响评分结果的活动。
3.为保证确定成交结果的公正性,在竞争性磋商谈判过程中,磋商小组人员不得与响应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采购工作结束后与本次竞争性磋商工作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分情况外泄。
4.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不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不退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第四章 采购合同范本
(最终签订以实际合同为准)
委托方:
受托方:
为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把”四害”控制在不足危害的水平,达到长期治理的目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服务范围
1.金华市市场整体区域,位于;
2.金华市市场整体区域, 位于;
3.金华市市场整体区域,位于;
4.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食堂。
第二条 服务期限: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服务费用和付款方式
1.服务期费用每年元,期限:,服务费用合计:元(大写: 元整)包括所有人员工资、奖金、节日加班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服装、专用机械、工具及各种杀虫鼠剂设及其他服务期所有费用。
2.服务期每满6个月支付半年服务费:元;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方式支付。
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服务期满后,所有合同义务都履行完毕后无违约的,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项目,应由乙方直接开展,不得转让他人开展;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开展。
2.若乙方有转让或有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防治种类、作业次数
1.防治种类:老鼠、蟑螂、苍蝇、蚊子等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2.作业次数:根据虫害繁殖情况,在虫害繁殖的高峰期即每年5月至10月,每月安排全面有害生物清除活动不少于4次;每年11月至次年4月,每月安排全面有害生物清除活动不少于2次;浙中粮油交易中心每年6月至10月,每月安排全面有害生物清除活动不少于2次,每年11月至次年5月,每月安排全面有害生物清除活动不少于1次。临时服务随叫随到。若乙方在工作范围内因工作需要添加人员,均属于乙方内部安排。
第六条工作计划安排、防治指标
1.工作计划安排:乙方应根据各市场的实际情况,每个月月底前应把下月灭有害生物计划分别向三个市场的负责人上报,经负责人确认后,乙方按计划实施;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食堂按实际情况提供服务。
2.乙方应认真遵循投标文件的所有技术服务和服务承诺。
第七条防治措施
1.鼠类防治:内环境选择安全性高、适口性好,对鼠类灭效高的第二代抗凝血灭鼠剂(化学)辅之灭鼠屋(盒)使用,下水道选择使用蜡块(防潮、防霉变、安全、环保、灭杀率高)配合粘鼠胶、驱鼠器、防鼠笼、鼠夹等物理器材对鼠类进行防治。乙方必须提高灭鼠效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蚊蝇防治:使用杀虫悬浮剂或水乳剂进行室内外滞留喷洒和超低溶度空间喷洒,辅之灭蚊蝇饵剂(颗粒剂)、粘蝇纸(带)、捕蝇器等物理方法进行灭杀。蚊蝇高峰期运用热力喷雾机对下水道进行灭杀防治。
3.蟑螂防治:重点防治区域使用杀蟑饵剂(颗粒剂、胶饵)。室内外区域选择杀蟑水乳剂或拟除虫菊酯类环保药剂进行超低溶度喷洒或滞留喷洒。辅之蟑螂粘纸等物理方法进行灭杀及防治。
第八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必须依照合同条款及既定的工作计划和标准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蚊鼠标准。
(二)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要求,与甲方管理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
(三)乙方派驻的员工要符合以下条件:
1.员工必须仪容整洁,执行工作期间必须穿着整齐的工作服;
2.员工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定制度。
3.所有员工皆为乙方直接聘用,甲方无须为其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员工的原因造成甲方财产和经营户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若乙方不主动承担经济责任的,甲方可以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可以解除合同。
(五)乙方员工在甲方场地工作期间造成任何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乙方使用的杀虫鼠剂等药品须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标准,并为全国爱卫会认可的无毒无害的药品。凡因乙方药品使用失误或不当而引起的中毒事件,由乙方负全部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服务期间,服务范围内鼠虫害造成的损失,乙方按甲方和经营户的实际成本进行赔偿,且甲方有权在向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服务费用中相应扣除。
(八)在合同期间乙方必须在合同执行一个月后,将蟑螂和鼠害密度控制在爱卫会规定的要求范围内,如未能达到上述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服务期间,发现虫害超出标准,鼠患、蟑患危害依然严重,乙方与甲方沟通,经协商甲方同意防治工程返工的,乙方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防治效果依然达不到防治标准,且商户满意度不能达到90%(含)以上,甲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十)乙方投放蚊鼠药物时,应当进行图片宣传,避免他人误食。
(十一)乙方员工存在服务态度差或与经营户发生争吵或行为不检点或不适合继续留在甲方场地工作,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替换员工;若乙方于两日内不替换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需配合乙方协商作业现场及其他部门,以确保乙方作业顺利进行。
(二)在虫鼠害防治的过程中,需要加固定大型设施的,由乙方提出建议,甲方接受此建议的前提下,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第十条工作验收
1.工作各级各类上级检查中,出现问题的,视情节严重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10%;发生严重后果的,上级考评通不过的,扣除总服务费的50%。
2.在考核检查中,鼠、蝇、蟑的密度控制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视超标程度,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10%。
3.在满意度测评中,服务满意率低于90%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服务满意度低于85%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4.原则上每季度考核一次,遇到各类检查或经营户反映时增加考核,考核合格为90分,不合格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20%。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逾期支付服务费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各项规定,甲方解除本合同时,不予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服务费用30%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经办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五章 附件
附件1: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附:
姓名____________职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详细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被授权人(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职务:,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此证明书格式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2.响应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名称 | 电 话 | ||
地址 | 传 真 | ||
主管部门 | 企业性质 |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 注册资金 | ||
授权代表 | 职 务 | ||
单 位 概 况 | |||
优 势 及 特 长 |
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3. 拟指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
姓名 | 本项目主要工作 | 年龄 | 性别 | 专业 | 专业 年限 | 职务 和职称 | 联系方式 |
注:1、本表应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身份证、社保缴纳清单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
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
3、表格可以延续。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内容 | 磋商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
注:1、请供应商在“是否响应”栏内根据响应情况填写“满足、或负偏离、或正偏离”,负偏离或正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如不填写,则视作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磋 商 函
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的磋商邀请,我方(磋商供应商名称)作为磋商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磋商响应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我方已按“磋商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并已密封装袋:
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内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三)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磋商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贵方将不退还磋商保证金;
(四)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高报价。
(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以及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七)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不提供此函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磋商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初次报价 | 人民币大写:元/年;小写元/年 。 |
关于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报价说明 | 报价说明:本供应商已知悉并同意,供应商成交后应根据采购文件中约定的金额向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计算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此,我方已按本次招标的报价要求,将应支付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上述的项目报价中。 |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技术商务标/价格标封面格式:
正(副)本
×××(供应商名称)
技术商务标/价格标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1:技术商务标/价格标外包装封面格式:
×××(供应商名称)
技术商务标/价格标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名称:技术商务标/ 价格标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磋商评审时启封
年 月 日
专家评分索引表
序号 | 评分内容 | 标准分 | 在响应文件中所对应的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 |
注:1、“专家评分索引表”装订在技术商务标首页。供应商应结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分细则认真填制相关内容,以及在响应文件中所对应的页码,如未提供,评委有权认为不具备或不符合,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的得分。
2、如本表格不适合磋商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信息:
标签: 除四害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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