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主题宣传活动策划和服务项目 参数及招标说明 本项目由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事故预防处策划组织,借助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省级党报媒体资源优势,拟通过新媒体图文稿件(龙头新闻客户端宣传展示专题)、短视频传播(黑龙江日报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快手号短视频刊播)、线下宣传等融媒体宣传展示形式,策划组织执行黑龙江省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包括“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活动、“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展示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一、项目名称:主题宣传活动策划和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资金:财政资金35万元 采购内容 采购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一、媒体宣传渠道 1 龙头新闻客户端交通安全开屏宣传。在客户端进入页面全屏展示“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呈现全新交警新闻动态。 2 *****/次 ***** 2 龙头新闻客户端黑龙江频道交通安全专题宣传,包括不局限于交警正能量事件、人物通讯、政策法规常规宣传报道(1000字以内) 20 5000/次 ****** 3 黑龙江新闻网首屏通栏转发龙头新闻专题宣传、扩大传播效果 10 6000/次/天 ***** 4 黑龙江日报视频号,对交警正能量视频拍摄剪辑,进行宣传 5 6000/次 ***** 龙头新闻微博对短小精悍的报道进行转载 10 2000/次 ***** 二、交通安全线下宣传纪念品 1 多功能抱枕 200 15 3000 2 10股自动伞 200 58 ***** 3 车载应急电源 200 158 ***** 4 帆布手提带(热转印) 500 9 4500 5 折叠应急钳 200 40 8000 6 指甲钳折叠款 150 22 3300 7 大尺寸鼠标垫 500 16 8000 8 反光服 300 30 9000 9 陶瓷马克杯 520 10 5200 10 大型户外游戏毯 100 158 ***** 合计 ****** 四、项目明细: 五、合作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更多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六、合作签订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七、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八、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且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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