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第二中学食堂及超市经营权招租招标公告
当涂第二中学食堂及超市经营权招租招标公告
受安徽省当涂第二中学的委托,安徽省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当涂办事处以网络竞价的拍卖方式于2023年8月8日上午10 时起至2023年8月9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对安徽省当涂第二中学食堂及超市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安徽省当涂第二中学食堂及超市经营权招租。项目编号CQ-3-2023-283。出租的食堂为一、二层,面积约2243平方米,超市的面积约70平方米。每日就餐人数三餐共计400人左右(不保证就餐人数)。租金参考价人民币20万元/学年。租赁期限3学年。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食品安全风险金人民币20万元及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2000元或人民币2000元的整数倍。
特别说明:经营用途: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用餐服务。承租人使用食堂和超市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并经出租人同意的经营项目,否则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承租人不得利用租赁场地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不得污染周边环境。
二、竞租人资格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无不良记录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因不符合条件或伪造材料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2.企业要拥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项目类别为食堂)。
3.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参与竞租的企业提供近三年(自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从事不少于400人中学或大学食堂服务的业绩,提供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三人以上一年社保证明。
5.企业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租:
⑴竞租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⑵竞租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⑶竞租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⑷竞租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⑸竞租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6.竞租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租赁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⑴竞租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⑵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竞租日超过3个月;
⑶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竞租日超过6个月;
⑷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竞租日超过12个月;
⑸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竞租日超过24个月。
7.其他
⑴在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今)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
⑵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餐饮经理)必须具备3年及以上餐饮服务管理经验,且在竞租单位工作满3年(提供与竞租人签订的用工劳动合同及竞租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⑶在经营期间,曾与业主单位发生纠纷,不得参与竞租。
8.以上竞租人资格条件所有资料意向竞租人在报名前提供给拍卖公司进行审核,条件符合方可报名。如因条件不符竞租成功的委托方不与其签订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责任自负。
三、参与竞租方式
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租人登录淘宝网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拍卖专题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spm=a2166.*******.******.24.3b3a4561AEUP15&user_id=**********),按照《竞租须知》、淘宝网《资产处置竞价流程》及网络竞价页面提示,使用淘宝账户(经支付宝实名认证)进行报名和参与竞租。
四、竞租保证金的交纳方式
1.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租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租人参与网络竞价须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交纳按照淘宝网网络竞价页面提示通过网上支付,不接受网下或现场交纳竞租保证金。网络竞价拍卖的各种文件表格资料和系统中所涉及的金额均为人民币。
3.本标的物竞得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持租赁合同到安徽省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当涂办事处备案后,退还竞得人。
4.竞租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租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五、成交价款的交纳方式
拍卖成交价款(第一学年租金)及食品安全风险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缴入安徽省当涂第二中学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到安徽省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当涂办事处(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东营南路41号原物价局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交纳拍卖佣金。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7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竞租者请提前与委托方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七、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与方式
本次标的物招租于2023年8月8日上午10:00时开始竞价。
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阶段。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出租方与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做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食堂炊事用具、餐饮设施以现有为准,出租方不再提供其他设备。
2.参与竞租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本次招租的拍卖佣金和淘宝平台的软件服务费由竞得人支付(成交人在淘宝网仅支付软件服务费,拍卖佣金和成交款交至拍卖人指定的账户)。拍卖佣金为三学年总成交价的2.5%,封顶人民币2.5万元。
5.报名一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6.竞租人在拍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竞租须知。
九、租赁要求
1.出租食堂和超市的设施及设备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竞得人若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再购置相关设施及设备,在购置或更换前须报出租方同意,费用自理。租赁期满由竞得人收回。
2.食堂及超市经营权三学年的租金按年付,先付租金后使用。第一学年租金和食品安全风险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以后各年租金在当年度的7月31日前付清,逾期不付,出租方收回经营权重新组织出租,食品安全风险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后果竞得人自负。
3.竞得人若根据经营管理和食品卫生安全需要对食堂、超市进行结构性装修改造,竞得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服务期满,竞得人不得拆除或损毁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合同期满,竞得人必须无条件清场交出标的物,出租方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4.竞得人在签订《食堂及超市经营权租赁合同》前必须交纳食品安全风险金及履约保证金。竞得人在合同期内履行合同约定,无食品安全事故,合同期满食堂、超市保持正常的经营状态,则食品安全风险金及履约保证金在30日内无息退还,否则竞得人应承担食堂、超市经营状态的恢复工作或由出租方恢复,费用从食品安全风险金及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食品安全风险金及履约保证金不足的,出租方另行追偿。
5.竞得人经营食堂及超市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含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负责标的物的日常的维护、维修,相关设备在租赁期内损坏由竞得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维修费用。竞得人在租赁期内使用标的物所产生一切费用(含水、电、燃气费用但不限于水、电、燃气费用等)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经营食堂的条件:
⑴在经营期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执行消防、治安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上岗10天内必须体检)等一切证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
⑵竞得人经营食堂菜肴、主副食的价格必须根据市场行情合理定价并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行。
⑶保证各类饮食食品卫生;餐厅门前实行“三包”,保证餐厅周围环境美观、整洁、卫生;保证食品采购渠道合法,所有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并按要求做好食品储藏。
⑷因卫生、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纠纷或达不到政府规范要求而受处罚,或其他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的均由竞得人承担全部责任,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负,包括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协调、治疗、处理、赔偿等,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竞得人的法律责任。
7.竞得人经营超市的条件:
⑴超市应坚持“依法经营、保证质量、注重安全、服务师生”的原则,以销售文具和生活用品为主。必须经营符合国家规定及卫生、安全的食品、文具、生活用品。
⑵如竞得人违法违规销售的商品造成事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如经营的商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上级部门进行处罚,竞得人责任自负。同时出租方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经营权,已缴纳的租金及食品安全风险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终止。
8.竞租人竞得此食堂及超市经营权后应及时签订《食堂及超市经营权租赁合同》并履行,不得另行转租、分租。如有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不予退还食品安全风险金及履约保证金,后果竞得人自负。
9.标的物交付日及起租日以签订的《食堂及超市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租方提供的《食堂及超市经营权租赁合同》。
十、联系方式:
1.拍卖机构:安徽省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当涂办事处
联系人:谷丰 电话:0555-******* 137*****878
2.委托机构:安徽省当涂第二中学
联系人:芮志林 电话:139*****526
3.淘宝网咨询电话:**********
本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和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标签: 经营权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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