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教育集团贵阳中央空调系统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新华教育集团贵阳中央空调系统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寻求优良合作单位,凡是“挂靠”或利用“人脉关系”谋求不正当竞争参与投标的,一概给予否决。新华“廉洁”是社会公认的,绝不允许合作过程出现不健康行为,特此提示!
新华教育集团(母公司中国东方教育,香港上市,股票代码*****HK),1988年创建于安徽合肥,目前在全国30个省份及香港地区开办219所院校,学校总建筑面积达187余万平方米,常年在校生15万余人,拥有员工1万余人。
集团成功打造了新华电脑教育(新华互联网科技)、新东方烹饪教育、万通汽车教育、华信智原、欧米奇西点西餐教育、美味学院、欧曼谛时尚美业教育等七大职教品牌,办学成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先后获得了“品牌中国金谱奖-中国教育行业年度十佳品牌”、“改革开放30年中国民办教育成功典范”和“改革开放30年中国十大品牌教育集团”等多项殊荣。
30多年来,新华教育集团为社会源源不断地输送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实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新华教育集团成功开创的直营连锁职业教育形式,对推动我国职业教育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带头作用,成为中国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的典范。
因集团发展需求,现对新华教育集团贵阳项目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招(邀)标采购,热忱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新华教育集团贵阳项目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JYCG-*******-ZYB
二、招标内容(具体参数见设计图纸)
备注:①风管材质采用镀锌铁皮,出回风口材质为优质ABS材质;
②保温均为橡塑保温;
③橡塑保温要求品牌为河北华美,冷媒管品牌为青岛宏泰/上海飞轮
三、招标及定标方式
1.本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邀标方式,定标为招标方内部议标;
2.招标方有权对本次招标项目内容进行分包或拆包(就具体情况而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且必须是中央空调系统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
2.非中央空调系统生产厂家的公司来投标时,必须拥有所投中央空调系统厂家的授权书;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单位在参加此次采购项目之前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7.近三年以来具有多个已经安装完毕交付使用的贵阳地区同类产品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五、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均要求加盖公章)
1.生产厂家或该生产厂家所属销售公司针对本项目授权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3.投标人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近三年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及用户使用情况证明(复印件);
5.技术设计方案及参数,合同或订单签订后产品的供货周期以及质保售后政策;
6.报价函(密封形式),单独密封;
7.业务负责人联系方式;
8.资金状况及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9.货物说明一览表,所供货物部件、备品、备件清单;
10.提供虚假情况与串标的厂家一经查实,立即废除投标资格,并列入集团采购黑名单,不得参与集团的任何项目。
六、技术要求及招标货物一览表
(一)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的新华教育集团贵阳项目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其相应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技术培训,投标人须接受资格审查和认可。采购人将从产品制造、供货、运输、现场安装调试、培训、备品备件、验收、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维修等各方面对投标人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考核。
(二)工作范围:
1.投标人需按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完成产品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现场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技术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
提供的产品需包括以下工作服务,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采购人、设计需要及国家最新标准完成中央空调及新风系统的设计和制造;
2)提供中央空调系统的布置图,并按需方设计及现场要求完成安装;
3)运输及装卸:产品运输至招标方建设工地卸货并负责保管;
4)按需方的要求和认可负责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5)供方必须负责所供设备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直至取得合格证;
2.这份规格书只是一些原则性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投标人有责任对设计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负责;
3.产品及其主要部件的品牌、型号、产地必须明确地标明在投标文件中;
4.所有产品规格型号尺寸需在报价中明确;
(三)技术资格和能力
1.制造商须获得ISO9001质量和目录管理资格认证或同等资格认证;
2.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
3.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提供服务的用户产品运行状况和售后服务进行评估;
4.投标人须有能力在贵阳地区提供长期服务。
七、产品标准和规范
1.本招标文件成文时,下列标准和规范均有效。所有标准和规范都可能被修订,供应商应达到下列标准和规范最新版本的要求但不仅限下列标准和规范。
⑴ GB/T*****-2020《室内空气质量》
⑵ GB/T*****-2019《空气过滤器》
⑶ GB/T*****-2017《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交流换气扇及其调速器》
⑷ GB*****.1-2014/IEC669-1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⑸ GB*****---2016《通风空调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⑹ GB*****—2016《新风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⑺ GB*****-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⑻ GB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⑼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风机、开关)
⑽ GB/T***** 多联式空调机组
⑾ GB/T*****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⑿ GB/T***** 风机盘管
⒀ GB/T*****.1/2 螺杆机组
⒁ GB/T***** 风管送风式空调
⒂ GB/T***** 组合式空调机组
⒃ GB/T***** 屋顶式空调机组
⒄ GB*****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八、出厂检验
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和备件均应在设备制造地进行检验和测试,并应提交给业主所提供货物的产品制造合格证书及单机检验和测试记录,有关费用由供方承担。但工厂检验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
九、货物的防护、包装及运输
1.供方在交货前须提供所供产品的具体防护措施供需方认可,并对此工作负责;
2.所有产品应合理有效包装,以使其有效防止各种损坏,如划伤、腐蚀、变形等;
3.产品的包装费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这些包装材料应属于需方所有;
4.在包装箱中,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说明书、装箱单、供货清单;
5.供方应对产品的整个交货过程负责,包括运输、装卸及安全措施;
6.随包装箱带的文件、资料应防潮密封,并放置在包装箱内明显的地方。
十、验收合格的条件
1.所供的产品符合产品标准和本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的要求;
2.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被解决并得到需方的认可;
3.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均已提交;
4.所供产品已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
5.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均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十一、技术培训
1.投标人须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进行免费系统运作和维修培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
2.投标人提供的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具备同类产品5年以上的维修经验;
3.技术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十二、售后服务
1.维修点须设在采购人附近,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电话后8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采购人维修需求;
2.投标人须对所供提供至少24个月的质保期及免费维修,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计;
3.质保期内中标人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4.投标人需提供在供方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的情况下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书面承诺,包括产品正常使用所需的备品、备件、易损件的供货价格和供货保证,其价格不高于当时的市场价并保证按时供货。
十三、投标须知
1.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在所有的情况,所投的品种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杜绝串货和假冒伪劣行为;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响应招标方在招标范围内产品所提出的开票要求;
3.本次采购项目招标不收投标人任何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所有与准备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十四、招投标纪律
1.所有参与投标、招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新华教育集团采购部招标工作管理规定》;
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干预招标人员的评标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探和搜集评标情况,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3.招标方相关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私自向外透露和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任何信息情况;
4.招投标廉政承诺书:
为加强甲乙双方合作及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各项合作行为,预防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华教育集团相关文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承诺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物资采购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对方利益。
(四)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将其用于交易以外的目的。
第二条甲方承诺
在交易的事前、事中、事后遵守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事项:
(一)不参加乙方或相关单位的宴请。
(二)不私自收受乙方或相关单位的礼品、礼券或以“低价付款”的物品。
(三)不接受乙方或相关单位的礼金、贿赂、帐外回扣等任何形式的私下经济利益。
(四)不私自接受乙方或相关单位提供的娱乐、游玩或以考察形式的任何变相旅游等活动。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不向乙方或相关单位介绍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参与同交易有关的经济活动;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或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供货商,或要求乙方购买交易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六)不从事其他任何向乙方等相关单位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乙方承诺
在交易的事前、事中、事后遵守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事项:
(一)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二)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任何与甲方相关联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变相考察等活动。
(三)不私自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现金、有价卡券等。
(四)不在帐外给予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回扣;不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好处费、感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财物(利益)。
(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甲方人员违反本承诺书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第一条、第二条的,严格按甲方相关公司制度处理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第一条、第三条的,按乙方相关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本承诺书作为交易合同或协议的附件,与交易合同或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乙方在履行合同或协议过程中,若发现甲方的相关人员有违反《廉政承诺书》所规定的行为,可以直接向甲方审计督查部投诉(电话:151 0551 7727)。
注:招投标双方应严格遵守上述纪律,如投标方违反上述纪律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招标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十五、投标报价
1.投标方必须提供详细报价,注明税率;
2.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若数字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做相应的修正;若正本与副本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
3.投标单位在提交标书前,对本次招标的有关设计、技术说明、质量要求等情况已详细了解清楚,并已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运输故障、分批加工、分批进场、为保证产品交付进度及产品质量所采用的一切技术措施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和工期;
4.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
十六、投标人保证
1.投标价不超过其在国内市场的价格以及其卖至买方相同地域的价格。若违反保证,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偿还多付的款项;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有问题和要求的回答应是肯定的、真实的、准确的;
3.投标人应按要求准时递交文件,否则后果自负。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会被退回;
4.投标人应对产品质量及交货期作出明确承诺。
十七、其他须知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招标方有权针对此次项目进行分包;
十八、投标方式、地址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方式: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资审文件、投标书、等装入密封的信封内,封条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封面注明“新华教育集团贵阳项目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投标文件”。投标书包括正副本各壹份,若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将投标资料直接送至安徽新华教育集团采购部,并同时提供与本次投标相关的产品图册(须在醒目位置标注以下内容: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姓名、投标人联系电话)。
2.答疑截止时间:
2023年8月1日17 时止。
3.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8月1日17 时止。
注:①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方须送齐投标文件及相应资料,超过投标截止日期后二者缺一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②超过投标截止日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应资料。
十九、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
1.联系人:卢老师刘老师
2.联系电话:181*****179 、183*****721
3.传真电话:0551-********
4.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学林路交口新华教育集团313室 邮政编码:******。
新华教育集团采购部
2023年7月25日
附件一:新华教育集团供应商库预登记表 | |
客户名称(单位全称) | |
公司经营地址 | |
公司成立日期 | 年月日 |
注册资金 | 万 |
营业执照(号) | |
法人代表姓名 | |
业务经理姓名 | |
业务经理手机号 | |
固定电话/传真号 | |
邮箱/QQ | |
年产值/营业额 | |
主营业务范围 | |
企业类型 | □生产型企业 □非生产型企业 |
合作情况 | □合作 □意向合作 □第三方合作 |
登记事由 | |
所属行业 | |
产品或服务类别 | |
登记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来源或推荐人 | |
登记日期 | |
项目负责人:报备审核人: |
投标人须知
项目名称 | 新华教育集团贵阳项目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 ||
项目地点 | 贵阳市经开区陈亮村开发大道与清华路交口 | ||
联系人 | 卢永新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0551-******** | ||
审计督察部监督电话、微信 | 151 0551 7727 | 审计督察部监督邮箱 | xh@xhgroup.cn |
资金来源 | 自筹 | 工程(采购)计价模式 | 合同总价计价 |
招标方式 | 内部招标 | 工程(采购)类型 | 企业采购 |
工期要求 | 合同签订1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 招标文件/图纸费用 | 无 |
承包方式 | 按项目情况承包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 |
......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2023年8月1日17时止 |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副本各一份 | ||
投标文件递交 | -- | ||
开标时间 | 内部议定 | ||
合同签署 | 根据甲方招标进度而定 |
备注:各单位在使用《投标人须知》时,必须参照上表格式,嵌入审计督查部监督电话、微信号码和监督邮箱,不得删改监督电话、微信号码和监督邮箱。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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