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旺季期间各类活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关于旅游旺季期间各类活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为在旅游旺季期间缓解我局用车压力,有效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经研究,拟采购旅游旺季期间车辆租赁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关于旅游旺季期间各类活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旅游旺季期间各类活动车辆租赁需求较多,根据用车需求,拟确定3-5家车辆租赁公司为服务单位,保障各类活动顺利开展。
(三)采购项目服务期限:2023年7月25日—2023年9月25日(服务履行期限原则上为2月,按实际活动需求可调整服务期限)。
(四)本项目预算金额:按实际租赁情况据实结算。
二、采购项目车辆需求;
1、轿车≤600元/日
2、商务车≤1200/日
3、越野车≤1000/日
4、15-30人考斯特≤2000/日
5、30-50人客车≤3000/日
以上车辆租赁费用包含用车司机服务费。
三、采购供应商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锡林郭勒市城区范围内注册,须有满足服务需求的车辆数量,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车型(50座及以下的客车、25座及以下的客车、9座及以下的小微型客车、5座及以下的越野车、轿车)及数量、价格,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用于租赁服务的车辆保险及年检均合法有效,车辆需保持清洁和干净,车况良好,符合车辆安全指标。
(三)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车辆租赁经营服务资质和随车驾驶劳务服务资质,可应需随车提供驾驶劳务,提供随车劳务驾驶人员三年内无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证明。
(四)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汽车租赁管理法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开展相关业务。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五)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必须是在自己名下的车辆的行驶证,行驶证处于有效的年审期限内。按相关法规为租赁车辆购买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座位)险等保险,200万限额或以上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200万以内的车上人员商业责任险(且所有保险均处于有效期内)。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
(二)资质证书;
(三)公司简介或机构介绍;
(四)车辆型号、汽车租赁项目报价(收费标准或收费承诺)、服务方案;
(五)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核查,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7月28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地点: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207室
(三)联系人:宝德龙高乐 电话:0479-*******
特此通知。
附件:租车服务报价单
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3年7月26日
附件:租车服务报价单
报价公司名称(盖章):
报价日期: 联系电话:
车型 | 品牌 | 座位数 | 出车价格 | 上保险情况 | 备注 |
备注:
1.上述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2.车型主要包括轿车、SUV、四驱大型SUV、商务车、小型客车、考斯特、大型客车等;
3.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4.参与询价人签字: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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