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2722委评8号

2023新2722委评8号

(2023)新2722委评8号
2023年07月27日 11:59

公 告

我院受理原告精河县博通职业技能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与被告库尔班江·吐洪江、岳跃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精河县博通职业技能驾驶培训有限公司申请对涉案车辆新E-0570号学小型轿车在交通事故中车辆及附带科目三模拟培训设备一套、驾培计时培训终端设备一套、车用燃气装置一套受损价值(按2019年事故发生时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鉴定。本院定于2023年8月4日上午10:30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摇号平台随机选择鉴定机构,请符合相应资质,并自愿接受我院委托的鉴定机构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网上报名申请,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8月3日19:30时。

精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巴音巴特

联系电话:13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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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鉴定评估-机动车评估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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