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柴家地块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以下称本项目 ,由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绿发改审批字
2023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柴家棚改项目土地整理成本返还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柴家地块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其中,设计工作包括但不 限于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
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设计服务竣工图编制审核等各阶段的设计服务。
2.3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7157.69平方米。其中:
1.福泉街规划用地面积5801.21平方米,金鹏路规划用地面积11356.48平方米。道路设计至现状长白公路东侧,长白公路与金鹏路福泉街的道路衔接面积为
3866.01平方米,总铺装面积为21023.7平方米含下沉式绿化带及中央分隔带面积。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和照明工程。
2.金鹏路长白公路-四季路道路长度346.656米,红线宽40米,车行道铺装面积9043.19平方米人行道铺装面积1832.85平方米自行车道铺装面积738.63平
方米下沉式绿化带面积1231.97平方米中央分隔带面积1020.86平方米。新建d600-d1500雨水管线长800米,新建d600-d1000污水管线。新建双臂路灯20盏,新建
道路标线。
3.福泉街长白公路-四季路道路长度340米,红线宽20米,车行道铺装面积4499平方米,人行道铺装面积1559.6平方米下沉式绿化带面积1097.6平方米。新
建d600-d1000雨水 管线长274米,新建d500-d1000污水管线长224米。新建单臂路灯8盏,新建道路标线。
2.4 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新立村柴家屯区域内。
2.5 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共计396日历天。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8月31日前提交设计成果。
2.6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最终通过各部门审批
2施工质量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
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排水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市
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 号文件的规定。须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未担任其
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综合协调管理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
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应
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
在建工程。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登记并公示的人员。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投标人与项目经理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
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 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 标项目的要求,
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
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0年-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的,可用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代替
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具有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 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
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 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相
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 CA 数字证书完成。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 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
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的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7 月28 日至2023 年 08 月03 日,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下载招标文
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 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
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 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
方面登录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
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
主动阅知, 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8 月18日上午09:00 时,地点 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9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 期上传的电子
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材料原件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
密。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活动。投标文 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开标会议室
号码进入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人员姓名应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
姓名。投标人需全程在线 观看开标过程,如开标期间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
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 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 菜单选择
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 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
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
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 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 标委员会有权
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 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
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 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绿园区长白路7777号
联系人:安福录
联系电话:153044561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
联系人:葛岩
电话:1864317867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 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304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柴家地块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以下称本项目 ,由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绿发改审批字
2023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柴家棚改项目土地整理成本返还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柴家地块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其中,设计工作包括但不 限于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
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设计服务竣工图编制审核等各阶段的设计服务。
2.3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7157.69平方米。其中:
1.福泉街规划用地面积5801.21平方米,金鹏路规划用地面积11356.48平方米。道路设计至现状长白公路东侧,长白公路与金鹏路福泉街的道路衔接面积为
3866.01平方米,总铺装面积为21023.7平方米含下沉式绿化带及中央分隔带面积。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和照明工程。
2.金鹏路长白公路-四季路道路长度346.656米,红线宽40米,车行道铺装面积9043.19平方米人行道铺装面积1832.85平方米自行车道铺装面积738.63平
方米下沉式绿化带面积1231.97平方米中央分隔带面积1020.86平方米。新建d600-d1500雨水管线长800米,新建d600-d1000污水管线。新建双臂路灯20盏,新建
道路标线。
3.福泉街长白公路-四季路道路长度340米,红线宽20米,车行道铺装面积4499平方米,人行道铺装面积1559.6平方米下沉式绿化带面积1097.6平方米。新
建d600-d1000雨水 管线长274米,新建d500-d1000污水管线长224米。新建单臂路灯8盏,新建道路标线。
2.4 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新立村柴家屯区域内。
2.5 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共计396日历天。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8月31日前提交设计成果。
2.6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最终通过各部门审批
2施工质量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
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排水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市
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 号文件的规定。须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未担任其
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综合协调管理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
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应
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
在建工程。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登记并公示的人员。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投标人与项目经理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
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 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 标项目的要求,
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
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0年-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的,可用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代替
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具有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 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
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 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相
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 CA 数字证书完成。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 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
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的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7 月28 日至2023 年 08 月03 日,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下载招标文
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 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
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 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
方面登录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
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
主动阅知, 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8 月18日上午09:00 时,地点 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9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 期上传的电子
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材料原件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
密。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活动。投标文 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开标会议室
号码进入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人员姓名应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
姓名。投标人需全程在线 观看开标过程,如开标期间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
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 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 菜单选择
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 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
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
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 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 标委员会有权
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 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
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 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绿园区长白路7777号
联系人:安福录
联系电话:153044561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
联系人:葛岩
电话:1864317867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 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304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柴家地块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以下称本项目 ,由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绿发改审批字
2023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柴家棚改项目土地整理成本返还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柴家地块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其中,设计工作包括但不 限于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
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设计服务竣工图编制审核等各阶段的设计服务。
2.3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7157.69平方米。其中:
1.福泉街规划用地面积5801.21平方米,金鹏路规划用地面积11356.48平方米。道路设计至现状长白公路东侧,长白公路与金鹏路福泉街的道路衔接面积为
3866.01平方米,总铺装面积为21023.7平方米含下沉式绿化带及中央分隔带面积。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和照明工程。
2.金鹏路长白公路-四季路道路长度346.656米,红线宽40米,车行道铺装面积9043.19平方米人行道铺装面积1832.85平方米自行车道铺装面积738.63平
方米下沉式绿化带面积1231.97平方米中央分隔带面积1020.86平方米。新建d600-d1500雨水管线长800米,新建d600-d1000污水管线。新建双臂路灯20盏,新建
道路标线。
3.福泉街长白公路-四季路道路长度340米,红线宽20米,车行道铺装面积4499平方米,人行道铺装面积1559.6平方米下沉式绿化带面积1097.6平方米。新
建d600-d1000雨水 管线长274米,新建d500-d1000污水管线长224米。新建单臂路灯8盏,新建道路标线。
2.4 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新立村柴家屯区域内。
2.5 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共计396日历天。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8月31日前提交设计成果。
2.6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最终通过各部门审批
2施工质量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
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排水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市
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 号文件的规定。须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未担任其
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综合协调管理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
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应
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
在建工程。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登记并公示的人员。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投标人与项目经理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
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 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 标项目的要求,
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
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0年-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的,可用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代替
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具有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 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
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 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相
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 CA 数字证书完成。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 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
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的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7 月28 日至2023 年 08 月03 日,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下载招标文
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 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
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 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
方面登录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
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
主动阅知, 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8 月18日上午09:00 时,地点 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9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 期上传的电子
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材料原件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
密。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活动。投标文 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开标会议室
号码进入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人员姓名应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
姓名。投标人需全程在线 观看开标过程,如开标期间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
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 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 菜单选择
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 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
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
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 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 标委员会有权
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 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
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 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绿园区长白路7777号
联系人:安福录
联系电话:153044561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
联系人:葛岩
电话:1864317867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 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