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重症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重症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8月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2023-07-*****(2023ZHYX0719);

2.项目名称:重症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详见采购需求;

5.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

6.采购需求:

包号

产品名称

数量

预算单价(万元)

单品最高限价(万元)

1

多通道输注工作站

(3注1输共4个组合单元)

2套

7.5

7.5

转运呼吸机

1台

20

20

T-组合复苏器

1台

4

4

7.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中标后3天之内;

8.供货地点:长春市妇幼保健院(长春市妇产医院)指定地点;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供应商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

(4)供应商具有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8月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二楼开标4室;

3.本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在现场递交电子版(U 盘)、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使用 CA 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办理联系电话:0431-********-8018。

五、开启

1.时 间:2023年8月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二楼开标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磋商公告。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妇幼保健院(长春市妇产医院)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西五马路555号

联系人:周贺

联系方式:186*****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2楼

联系方式:0431-********-8033(金明姬)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明姬

电    话:0431-********-8033

4.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妇幼保健院(长春市妇产医院)

采购人联系方法

186*****417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西五马路555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2楼

采购项目名称

重症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39.******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供应商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 (4)供应商具有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3-07-28 08:3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

文件售价(元)

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3-08-08 13:0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3-08-08 13:00

地点

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金明姬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

标签: 重症 提升 能力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