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韩家村环境整治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LNJF20230727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本溪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韩家村环境整治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75999.07元,招标人为本溪市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韩家村环境整治等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韩家村环境整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韩家村环境整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8日08时30分到2023年08月0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玉龙湖二期6号楼二单元1
楼2号)或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玉龙湖二期6号楼二单元1
楼2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玉龙湖二期6号楼二单元1
楼2号)
七其他
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韩家村环境整治等施工。
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Injfqgc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邮件内容中须注明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在邮件发送成功后致电13009221866进
行报名确认,确认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邮件为准,未进行报名确认的供应商
响应无效。具体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
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
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
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本溪市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市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明山区水洞路与卧牛路交叉东南200米
联系人:李哲
电话:1384241965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1楼2号
联系人:王晓丹
电
话:
13009221866
电子邮件:1njfqgc(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王晓牛签名
生过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