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经济开发区龙泉路与昌盛大街交叉口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鹿泉经济开发区龙泉路与昌盛大街交叉口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鹿泉经济开发区龙泉路与昌盛大街交叉口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鹿泉经济开发区龙泉路与昌盛大街交叉口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招标人为 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鹿泉经济开发区龙泉路与昌盛大街交叉口环境提升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鹿泉经济开发区龙泉路与昌盛大街交叉口环境提升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拆除原有路面、铺设花岗岩石材人行便道,铺设彩色沥青混凝土骑行路、铺设沥青混凝土行车道、更新绿化景观种植,设置景观小品等。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最高限价:*******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工期:30日历天

2.8 质量标准:合格

2.9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为新版资质可提供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投标人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

3.2 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

经理。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8日00时00分至2023年08月0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投标单位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人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套。

4.3 本工程招标不采用其他形式的招标资料发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 0822 09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未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丁苗

电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西三庄街86号河北互联网大厦B座1610室

联系人:郑仔涵

联系电话:0311-********

本项目采取“盲评”,技术标为“暗标”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1、按照《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工程通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63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招标公告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

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投标。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 【工程通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630》完成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

郑重公告

一、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 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 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 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 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 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 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 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 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 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 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 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 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 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二、根据冀建建市【2020】68 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河北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文件如下:
鹿泉经济开发区龙泉路与昌盛大街交叉口环境提升工程.HBZ

标签: 提升工程 开发区 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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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恒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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