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花岭锡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入河排污口拟审批公示

香花岭锡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入河排污口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香花岭锡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香花岭锡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入河排污口

设置地点

临武县香花岭镇甘溪河老桥处

建设单位

香花岭锡业有限责任公司

论证单位

湖南烨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入河排污口概况

1、排污口坐标:经度:112°33′25.136″,纬度:25°29′21.081″;

2、排污口设置类型:改扩建;

3、排污口分类:工业废水排污口;

4、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5、入河方式:明渠;

6、规模: 8400m3/d;

7、污水排放标准:《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4)及修改单。

主要影响分析及水环境保护措施

一、主要影响分析

1、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的影响

本项目属于香花岭锡业有限责任公司配套的外排废水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建成后外排废水中的污染物减少,达到污染物减排的目的,对区域环境质量起到改善作用,减轻了区域地表水负荷。

污水处理站在事故排污时,COD、氨氮、总锌、总砷、氟化物对水质可能会造成一定影响,污水处理工程运营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对各污水处理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营,确保排污水质稳定达标;同时制定事故排放的预防和应急措施,杜绝事故废水排放的发生。因此,工程项目必须制定严密安全措施,确保工程项目正常运行,坚决杜绝事故排放的发生,同时要设立事故排放的应急设施,以免对陶家河的水质造成严重污染。

2、入河排污口对水域纳污能力的影响

根据河流一维模型计算,本项目流经26km距离后,COD浓度为3.369mg/L,氨氮浓度为0.447mg/L,则本项目排污口至交汇处的COD纳污能力为175.48t/a,氨氮纳污能力为5.84t/a。其余因子背景浓度均超标。

项目外排COD6.629t/a,NH3-N1.170t/a,总锌383.607kg/a、总砷10.089kg/a、氟化物2.284t/a,陶家河剩余COD纳污量为168.85t/a,本项目污染物占比为3.78%;剩余氨氮纳污量为4.67t/a,本项目污染物占比为20.02%。小于陶家河论证范围内纳污能力,其余污染因子由于背景浓度超标,故无纳污能力,但本项目属于香花岭锡业有限责任公司配套的外排废水水质提升工程,属于区域减排项目,项目建成后外排废水中的污染物减少,达到污染物减排的目的,对区域环境质量起到改善作用,减轻了区域地表水负荷。

3、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从预测结果来看,本项目正常排污时,退水对上、下游水质并没有太大影响,但是尾水中剩余的无毒有机污染物及N、P等营养型污染物将促进该水域局部(排污口附近)水体中的藻类繁殖、生长,在一定的时间和区域内可以达到高峰,此时,种类最多,数量最大。尾水中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污染物对水生生物生长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二者相互影响的结果使水生生物群落中的耐污性种类的数量逐渐增多;而一些不耐污、清水性的种类减少或逐渐消失,使影响区域的水生生物群落结构由清水性向污水性群落演变,生物的多样性减少,群落趋向不稳定,最终演化结果可能是排污口附近局部水域的富营养化,对下游局部河段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

陶家河有一定的水生生物,除鱼类外,还有各种微生物、浮游植物与浮游动物。经过论证计算可知,正常的排放情况下水质类别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影响范围非常有限,不会对该江段饵料生物群落结构和生物量产生明显影响;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影响范围相对正常排放有所增大,但未超过过渡区下游控制范围,由于有机污染物浓度升高,可能引起浮游植物与浮游动物数量和组成的变化,耐污种数量和种类可能会增加。

因此,论证排污口的废污水排放对论证范围内陶家河水质产生影响较小,不会改变论证范围内陶家河的水质类别。

4、入河排污口设置对地下水的影响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等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下式构筑物,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抗渗等级为S6。

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治地下水污染:①做好污水输送管渠、主体工程的防渗防漏工作,加强固废(栅渣、泥砂)的跟踪管理,防止污水或固体渗滤液渗漏污染地下水。②加强污水处理站日常管理工作。对污水处理设施各构筑物均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埋入地下的各管道均进行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治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且厂区内地面全部进行硬化。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明显影响。

5、入河排污口设置对第三者权益的影响

本项目入河排污口受纳水域为甘溪河,根据6.1节分析,由于目前甘溪河锌、砷、氟化物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故项目废水在正常排放情况下,锌、砷、氟化物依旧超标,但均低于背景值,对甘溪河水质改善。项目外排废水在非正常排放时,完全混合后对甘溪河水质有较大的影响,预测因子枯水期锌、砷、氟化物在甘溪河整个纳污河段*****m范围内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对该河段影响较大。本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均已安装在线监测,一旦发现废水可生化性较低或总排口废水不达标立即报警,立即维修整顿,确保出水水质达到《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4)及修改单的相应标准。

6、污水处理措施及效果分析

本项目属于香花岭锡业有限责任公司配套的外排废水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建成后外排废水中的污染物减少,达到污染物减排的目的,对区域环境质量起到改善作用,减轻了区域地表水负荷。经预测,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因甘溪河断面砷、氟化物、铅背景值均有超标,且属于持久性污染物,衰减系数K取0,经预测,甘溪河断面砷、氟化物、铅污染物预测值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废水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因甘溪河断面砷、氟化物、铅背景值均有超标,且属于持久性污染物,衰减系数K取0,经预测,甘溪河断面砷、氟化物、铅污染物预测值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在受纳水体环境质量达标的情况下,枯水期、丰水期废水正常排放时完全混合后的水水质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7、事故及应急措施分析

①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开、停、检修要有预案,有严密周全的计划。

②应设有备用电源和易损易耗部件、零件的备件,以备停电或设备出现故障时保障及时更换使废水能及时处理。

③严格控制处理单元的水量、水质、停留时间、负荷强度等工艺参数,确保处理效果的稳定性。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将现有COD、氨氮、铅在线监测系统移至新建污水处理厂,新增电磁流量计,新增pH计,新增砷、氟化物在线监测系统),对出口水质实行在线监测,确保水质的参数正常。操作人员及时调整,使设备处于最佳工况。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必须立即采取预防措施。

④加强运行管理和进出水的监测工作,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严禁外排。

为保证废水处理站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进水水质必须满足项目设计进水水质要求,保证废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做好事故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废水处理站事故排放:加强管理巡检、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定期对外排水质在线监控室进行维护,确保监控设备能真实反映出水水质;对在线设备进行联网,设置专人对在线数据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设备正常运转;现有1500m3/d废水处理站予以保留,其余整体作为应急池,一旦发生事故排放,废水暂存于38米浓密池、回水综合池、尾矿库内和现有1500m3/d废水处理站处理池内,待废水处理站恢复正常后泵回废水处理站处理;事故中废水系统内的废水暂存于处理系统内,待设备维修正常后处理达标方可排放。

本项目建设可进一步削减区域污染物的量,对临武县甘溪河水质起到一定的改善作用,具有一定的环境正效应。

8、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域水质的影响范围分析知,污水处理站正常排污情况下,对纳污段陶家河河段论证范围内河段水环境影响不大。此外,从河段河势、河床的稳定以及项目尾水排放对水域、河流生态和第三者权益的影响等诸方面因素来看,影响也较小。综上所述,拟设排污口的设置基本可行。

二、保护措施

1、完善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2、为确保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应严格执行污水处理站进水的排放标准。

3、运营期,应确保退水达标和限制排污总量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入河排污口事故排放。

4、工程建设涉及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项目业主应负责协调、落实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5、污水处理站应积极配合和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设置排污口所在水域功能区以及上下游相邻水功能区的管理,建立废污水排放水质监测分析记录,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信息;入河排污口建成运行前,接受并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监测机构的验收监测;营运期,接受并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监测机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

标签: 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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