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盘锦市市场监管局 2023 年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承检机构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LNHR-FWCS-20230701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市市场监管局 2023 年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承检机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7.5 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盘锦市市场监管局 2023 年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承检机构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市市场监管局 2023 年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承检机构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盘锦市市场监管局 2023 年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承检机构采购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3.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他资格材料:
3.1 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检验机构,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
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期能覆盖本次任务
的完成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家具制造业纸制品业印刷业石油炼焦
化学制品业橡胶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业有色金属业金属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制造业仪器仪表
3.2 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3 截至开标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0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08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 A 区北门东侧 100 米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08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 A 区北门东侧 100 米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R-FWCS-202307010
项目名称:盘锦市市场监管局 2023 年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承检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 万元
最高限价:7.5 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3 年 10 月 10 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3.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他资格材料:
3.1 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检验机构,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
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期能覆盖本次任务
的完成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家具制造业纸制品业印刷业石油炼焦
化学制品业橡胶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业有色金属业金属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制造业仪器仪表
3.2 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3 截至开标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 年 7 月 28 日至 2023 年 8 月 3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00,下午 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人民币 3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 年 8 月 8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 年 8 月 8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采购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3 年 7 月 28 日至 2023 年 8 月 3 日北京时间上午
08:30 分-11:00,下午 13:30-16:0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CMA 资质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证书,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
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采购文件。对于
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 158 号
联系方式:15142729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 A 区北门东侧 100 米
联系方式:19304276022
邮箱地址:LNhongrui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88180104001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1930427602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 158 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1427293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 A 区北门东侧 100 米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1930427602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