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3年“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3年“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部分)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3〕1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为主线,聚焦草牧业发展需求,以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政策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推动种植结构向“粮、经、饲、草”统筹方向转变,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产增收。

  (二)任务目标

  2023年,全县计划落实“粮改饲”结构调整面积0.02万亩。

  二、建设内容

  (一)实施范围及主体

  2023年“粮改饲”项目在全县实施。主体为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实施主体应具备一定的收贮加工能力,通过订单或自种达到补助标准;具备制作青贮或干草饲料的技术能力。

  (二)支持收贮品种

  1.全株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黑麦草、饲用黑麦、饲用高粱等;

  2.鲜食玉米秸秆(须满足与秣食豆等混播混贮营养条件);

  3.具有地域特色的饲用油菜、菊芋、串叶松香草、黄棒菜、高丹草等。

  (三)补助标准

  对收贮“粮改饲”全株玉米、苜蓿等青贮饲料的,每吨补助不高于60元;收贮“粮改饲”苜蓿、燕麦等优质干草饲料的,每吨补助不高于180元(当年已享受种植补贴的饲草收贮,不再补贴)。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7月20日前)

  县畜牧业管理中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与县财政局会签后,报送省畜牧业管理局、省财政厅、市畜牧业管理部门。

  (二)项目申报、公示(7月28日前)

  由有意愿的经营主体向县畜牧业管理中心提交申报材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订单或自种面积及预计收贮量(青贮每亩3吨,干草每亩1吨)有效证明、《“粮改饲”项目申报表》(附件2)、《“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承诺书》(附件3)等材料一式5份,编制成册。乡镇畜牧科审核通过后,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字盖章后报送到县畜牧业管理中心,县畜牧业管理中心将实施方案与《2023年“粮改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省畜牧业管理局。

  (三)组织实施(11月1日前)

  县畜牧业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对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培训,开展现场指导与服务,推动项目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项目验收(11月15日前)

  县畜牧业管理中心组织验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开展项目建设绩效自评。

  (五)补贴资金拨付(12月30日前)

  县畜牧业管理中心按因素法,采取“先贮后补”方式,根据验收、公示结果拨付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畜牧业管理中心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粮改饲”工作,按照宣传引导到位、组织计划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情况调度到位总体要求,不得跨任务、超范围安排资金,要明确目标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加大检查力度,狠抓政策落实。

  (二)创新政策落实。在确保全面完成“粮改饲”面积、收贮任务的基础上,以提高收贮效率和质量为目标,开展饲草料新品种引种、优质饲草混种混贮、未利用盐碱地试种等工作;鼓励大型收贮主体跨区域开展收贮作业。

  (三)强化项目管理。县畜牧业管理中心和各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粮改饲”项目,全面调度饲草料种植、产量、价格、效益、收贮量、使用效果、生产方式等数据信息,按照及时、准确、完整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国家“粮改饲”信息系统统计上报工作。省级将依托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定期跟踪任务实施进展,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任务实施基础数据信息缺失较多、平台填报不及时的项目县(市、区),将予以通报,有关情况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依据。

  (四)实施绩效评价。县畜牧业管理中心及时细化分解绩效指标,按照《2023年“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办法》(附件8),考核评价政策任务实施情况,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任务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服务指导。县畜牧业管理中心积极组织科研和技术推广单位,围绕饲草料种、收、贮、用各环节开展技术研究和集成配套,深入一线指导生产作业,加快普及先进适用技术,加大青贮饲草料收贮、加工专用机械设备运用推广力度。

  (六)加强培训宣传。县畜牧业管理中心通过集中授课、现场参观、座谈研讨等方式,有针对性进行技术推广和指导服务,帮助各类实施主体提升管理水平和技术应用能力。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平台媒体,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营造良好的政策落实氛围,扩大政策辐射带动作用。

  联系人:产业科 肖振民,联系电话:0439-*******

  附件:

1.2023年全省“粮改饲”项目指标分配计划表

  2.2023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

  3.《“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承诺书》

  4.2023年“粮改饲”项目申报汇总表

  5.2023年“粮改饲”项目验收汇总表

  6.2023年“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指标表

  7.2023年“粮改饲”政策绩效目标评价表

  8.2023年“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办法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畜牧业管理中心

  2023年7月27日

  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部分)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3〕1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为主线,聚焦草牧业发展需求,以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政策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推动种植结构向“粮、经、饲、草”统筹方向转变,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产增收。

  (二)任务目标

  2023年,全县计划落实“粮改饲”结构调整面积0.02万亩。

  二、建设内容

  (一)实施范围及主体

  2023年“粮改饲”项目在全县实施。主体为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实施主体应具备一定的收贮加工能力,通过订单或自种达到补助标准;具备制作青贮或干草饲料的技术能力。

  (二)支持收贮品种

  1.全株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黑麦草、饲用黑麦、饲用高粱等;

  2.鲜食玉米秸秆(须满足与秣食豆等混播混贮营养条件);

  3.具有地域特色的饲用油菜、菊芋、串叶松香草、黄棒菜、高丹草等。

  (三)补助标准

  对收贮“粮改饲”全株玉米、苜蓿等青贮饲料的,每吨补助不高于60元;收贮“粮改饲”苜蓿、燕麦等优质干草饲料的,每吨补助不高于180元(当年已享受种植补贴的饲草收贮,不再补贴)。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7月20日前)

  县畜牧业管理中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与县财政局会签后,报送省畜牧业管理局、省财政厅、市畜牧业管理部门。

  (二)项目申报、公示(7月28日前)

  由有意愿的经营主体向县畜牧业管理中心提交申报材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订单或自种面积及预计收贮量(青贮每亩3吨,干草每亩1吨)有效证明、《“粮改饲”项目申报表》(附件2)、《“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承诺书》(附件3)等材料一式5份,编制成册。乡镇畜牧科审核通过后,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字盖章后报送到县畜牧业管理中心,县畜牧业管理中心将实施方案与《2023年“粮改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省畜牧业管理局。

  (三)组织实施(11月1日前)

  县畜牧业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对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培训,开展现场指导与服务,推动项目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项目验收(11月15日前)

  县畜牧业管理中心组织验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开展项目建设绩效自评。

  (五)补贴资金拨付(12月30日前)

  县畜牧业管理中心按因素法,采取“先贮后补”方式,根据验收、公示结果拨付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畜牧业管理中心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粮改饲”工作,按照宣传引导到位、组织计划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情况调度到位总体要求,不得跨任务、超范围安排资金,要明确目标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加大检查力度,狠抓政策落实。

  (二)创新政策落实。在确保全面完成“粮改饲”面积、收贮任务的基础上,以提高收贮效率和质量为目标,开展饲草料新品种引种、优质饲草混种混贮、未利用盐碱地试种等工作;鼓励大型收贮主体跨区域开展收贮作业。

  (三)强化项目管理。县畜牧业管理中心和各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粮改饲”项目,全面调度饲草料种植、产量、价格、效益、收贮量、使用效果、生产方式等数据信息,按照及时、准确、完整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国家“粮改饲”信息系统统计上报工作。省级将依托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定期跟踪任务实施进展,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任务实施基础数据信息缺失较多、平台填报不及时的项目县(市、区),将予以通报,有关情况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依据。

  (四)实施绩效评价。县畜牧业管理中心及时细化分解绩效指标,按照《2023年“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办法》(附件8),考核评价政策任务实施情况,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任务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服务指导。县畜牧业管理中心积极组织科研和技术推广单位,围绕饲草料种、收、贮、用各环节开展技术研究和集成配套,深入一线指导生产作业,加快普及先进适用技术,加大青贮饲草料收贮、加工专用机械设备运用推广力度。

  (六)加强培训宣传。县畜牧业管理中心通过集中授课、现场参观、座谈研讨等方式,有针对性进行技术推广和指导服务,帮助各类实施主体提升管理水平和技术应用能力。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平台媒体,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营造良好的政策落实氛围,扩大政策辐射带动作用。

  联系人:产业科 肖振民,联系电话:0439-*******

  附件:

1.2023年全省“粮改饲”项目指标分配计划表

  2.2023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

  3.《“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承诺书》

  4.2023年“粮改饲”项目申报汇总表

  5.2023年“粮改饲”项目验收汇总表

  6.2023年“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指标表

  7.2023年“粮改饲”政策绩效目标评价表

  8.2023年“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办法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畜牧业管理中心

  2023年7月27日

标签: 实施方案 粮改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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