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AV磁力仪无人机平台

UAV磁力仪无人机平台

一、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UAV磁力仪无人机平台

2.采购范围:完成UAV磁力梯度仪无人机平台1套(包括:飞行平台、动力系统、飞控与导航系统、地面站及软件等,以及其他定制化任务要求),并提供相应随机文件资料。

3. 技术要求:

3.1飞行平台

(1)机型:应采用固定翼与多旋翼结合的复合翼布局形式,左右机翼均具有航灯。

(2)翼展长应≤5m,机身长应≤2.5m。

(3)★最大起飞总重应≥45kg,最大续航时间应≥600min,在不少于10kg任务载荷的情况下,续航时间应≥360min。

(4)须具备无需人工干预的垂直起降能力,降落点偏移量应≤50cm。

(5)巡航速度应≥90km/h,最大平飞速度应≥144km/h。

(6)抗风能力应≥7级(13.9~17.1m/s)。

(7)★防雨能力应≥中雨(降雨量2.6~8mm/h)。

(8)起飞海拔应≥4000m,平飞升限应≥6500m。

(9)动力电池舱须具有环控装置,可对电池进行加热和保温。

(10)无人机须具备双备份加热排水型空速管(左右机翼各一套),空速管须具有低温自动加热排水功能,防止高海拔、低温、高湿等复杂环境下空速管结冰,主备之间应支持自动和手动切换。

(11)无人机旋翼螺旋桨须具备顺桨锁桨功能,可在平飞时降低风阻。

(12)飞行平台须具有机载双GPS测量航向角度功能。

(13)任务舱空间长宽高应≥450×300×250mm,可搭载三轴光电吊舱、SAR雷达、激光雷达、工业相机与云台、倾斜相机、多光谱、高光谱、航磁、中继通信设备等载荷。

(14)飞行器须具有起落架收放功能或者无起落架飞机需具有光电吊舱收放功能,避免起落架遮挡吊舱画面。

(15)无人机从携行状态到起飞状态的展开时间应≤5min。

(16)无人机从起飞状态到携行状态的撤收时间应≤5min。

(17)飞行平台在飞行状态下须具有极强的噪音控制能力,在距离地面收音测试点位≤300米范围内,噪音实测数值须≤40dB。

3.2动力系统要求

(1)无人机须采用四冲程发动机。

(2)发动机排量应≥120cc。

(3)发动机须使用独立润滑系统,机油和燃油应采用独立加注方式,机油单独注入缸体,纯燃油注入油箱。

(4)发动机更换机油寿命应≥60小时(发动机运行时间)。

(5)发动机最大转速应≥6000rpm。

(6)发动机整机寿命应≥600小时(发动机运行时间)。

(7)发动机须具有闭环控制系统,包含自动探测进气压力、氧气含量,自动调整喷油量等功能。

(8)发动机须具有双氧气传感器、双进气压力传感器冗余设计。

(9)发动机须具备启电一体系统,同一个电机既能够启动发动机,也能够通过发动机发电,保障机载电子设备用电,发电功率应≥300W。

(10)发动机应支持停车自动水平摆桨,并支持手动摆桨。

(11)发动机应具备空中停车自动重启功能。

(12)发动机应支持遥控器启动+地面站启动两种启动方式。

3.3飞控与导航系统要求

(1)为保障整体具有较高匹配度,飞控与导航系统和飞行平台须为同一厂家产品,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保证能够根据需求进行合法编写定制化需求。

(2)飞控系统须具有监测油量功能,并且余油低于25%时能够触发燃油告警。

(3)飞控系统须具备抗干扰能力,在数据链中断和卫星导航失效后,可保障不少于5min安全飞行能力。

(4)飞控系统须具有电子围栏功能,当无人机接触电子围栏边界时,无人机将自主返航。

(5)须具有仿地飞行功能。

(6)支持船载移动起降功能。

(7)GPS和磁罗盘须采用冗余设计,主传感器失效后可平台切换到备份传感器。

(8)差分GNSS系统须支持GPS、GLONASS、BDS三星六频信号。

(9)须具备应急避险策略/措施,包括:低电压返航、掉高返航、发动机空中重启、GPS丢失返航、高度过低保护、姿态过大保护等。

(10)全部传感器须支持在-20℃~50℃范围内进行温度补偿。

(11)航路点数量须≥2000个。

(12)更新频率须≥200Hz。

3.4数据链路要求

(1)无线电设备须满足工信部关于无人机要求的合法频段。

(2)须配置双遥测遥控链路,其中一条链路断开,可自动切换和手动切换至另外一条链路。

(3)最大码率应≥8Mbps。

(4)传输视频分辨率应≥1080P@30fps。

(5)视频边界端到端延时应≤200ms。

(6)数据链控制距离应≥50km。

(7)射频功率应≤10W。

3.5地面指控站及软件要求

(1)为保障整体具有较高匹配度,地面指控站和飞行平台须是同一厂家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保证能够根据需求进行合法编写定制化需求。

(2)计算机系统指标:CPU须不低于i5,内存须不低于16GB,固态硬盘须不低于512GB,显示屏尺寸≥14.0英寸,全高清,防眩光,非触控。

(3)须支持标准飞行前检查,自检不通过不能起飞。

(4)须支持航线预览功能,可直观显示航线高度和地形高度差,避免撞山事故。

(5)须支持自动迫降功能,出现故障无法返航至预设降落点情况下自动选择距离最近的预设迫降点迫降,保证安全。

(6)地面站软件具有仿地飞行航线设计功能。

4.其他要求:

4.1安装及质保

(1)提供航磁探测系统安装支架设计及加工安装,提供航次设备供电及通信要求,匹配无人机平台指标。

(2)承制方提供1年无人机保险,质保期不少于2年。

4.2 资料要求

所有设备均随设备一起提供全套(含出厂合格证书、操作使用手册等)纸质技术资料一份、电子版技术资料一套、全套软件资料一套。

4.3技术培训

(1)提供考证培训服务,Ⅳ类垂直起降固定翼超视距驾驶员执照(AOPA协会和民航局发证)。

(2)根据甲方制定地点,承制方提供使用培训服务,提供不少于1人/10天的使用培训,培训内容包含飞行法规、气象、原理、任务执行、应急操作等内容。

二、报名单位资质条件

本项目候选承制单位的资格和能力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单位);

2.具有相应能力资质证明证书;

3.具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

三、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请有意向单位填报《报名登记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不得涉密)发送传真0717-*******, 或扫描后发给联系人,报名后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与我方联系人取得联系确认报名表已收到。

2.报名截止时间:公告结束后第二日12:00。

3.要求:

(1)未在规定时间报名、《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合格、未加盖公章或不符合本项目第一、第二条款要求的单位视为报名不成功;

(2)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四、资质审查响应文件构成、递交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资质审查响应文件构成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军队企业证书;

(2)相应能力资质证明证书;

(3)中国船舶集团公司潜在供应商证明。

提交要求:资质文件为原件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或电子版。

(二)递交时间

递交时间:公告结束后第二日16: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递交地点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胜利三路58号。资质审查响应文件可邮寄或向联系人发送电子版材料。

五、资质审查

资质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公告结束后第三日17: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胜利三路58号。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要求:报名成功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质审查响应文件的单位,具有参加资质审查的资格。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〇研究所

联系人:蔡逍(外包负责人)

联系方式:0717-*******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胜利三路58号

七、其他

未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报名登记表、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查等相关材料的单位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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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无人机 磁力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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