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2023年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威远县2023年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威远县2023年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威远县2023年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 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威发改发【2022】30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 建设地点: 威远县城区

?2.3 项目规模: 更新改造7845户居民红线范围内庭院管道23公里、立管9 公里、引入管16公里,户内外管及燃气设施、燃气连接软管,加装2万户居民自闭阀、燃气泄露报警等燃气安全装置。

?2.4 计划工期: 8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8月

?2.5 项目总投资: 635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635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0个(0-10?市政公用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人员3人(具有申请人为其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2)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政府资金类高级项目咨询师证书,获得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10年以上。注:附人社部属相关网站咨询师证书查询截图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按比选文件申请人资格要求依序编制比选申请文件目录(应含业绩、人员、服务费等查阅链以便比选人审查);(2)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前1日《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屏显示招标代理诚信分为100分;(3)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注:①优先选择招标方案优异的申请人;②申请文件内容不超越比选文件要求;③信息查询应完整、清晰、真实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 2023年08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 2023年08月02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 张先生

电 话: ? 189*****839

传 真:

?2023年07月28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燃气管道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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