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式给袋包装机两台及输送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立式给袋包装机两台及输送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立式给袋包装机(两台)及输送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湖北蓝天有限公司拟计划对分装车间立式给袋包装机(两台)及输送系统设备采购进行邀请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情况简介:

2.2项目编号:LTSJ(立袋机)-2023-078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根据蓝天公司3万吨储备库及分装中心项目建设需要,先期在现有分装车间新增立式给袋包装机(两台)及输送系统设备一套。投标方设备尺寸和功能配置满足招标方现场环境要求,不得改变现场布局,并满足后续新分装中心布局要求和技改预留。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履约期限:

设备交货及安装总工期自定。质保期要求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2.8其他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投标人;

3.2投标人必须具备盐行业包装机械制造、设计、生产相关资质,有充分的产品市场应用业绩。不得租用、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

3.3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日期为准)承接过一项***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机构及能力:提供质保及培训售后服务(包括技术维护、服务响应时间等,技术维护优秀、服务响应及时)。有一定数量的售后服务人员;


3.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00元,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方在不能履行投标文件的基础上不能签订合同,没收相应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方确定入围投标单位后,未入围的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全额予以退回,入围公司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方与合作方合同签订,中标方进厂后予以退还(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入围企业未签订合同的投标方在合同洽谈完毕后退回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日下午17时30分。递交地点为湖北蓝天盐化有限公司生产设备技术部,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在评标后不退还,中标单位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将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报招标文单位存档备查。

五、开标

本项目的开标由湖北蓝天盐化有限公司按照《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组成评标小组评标,评标结束,将评标结果予以公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蓝天盐化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云梦县云化路特一号

项目联系人:吴晓正 联系电话:131*****725

资料交接联系人:江露 联系电话:136*****239

标签: 输送系统 包装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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